土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娄底市公路物资储备调配中心(采购人)的娄底市公路应急抢险救援与战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公路应急抢险救援与战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2、政府采购批号:娄财采计2016-0349
3、招标代理编号:HNXZ2016-CG-LD-289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娄底市公路应急抢险救援与战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 项 | *******.5 |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娄底市公路应急抢险救援与战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 ||||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 否( ) | 是( √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话);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娄底市湘阳街姑苏名园11栋7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娄底市公路物资储备调配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9*****502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丹阳路西100米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殷女士
电话:183*****372
地 址: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娄底市湘阳街姑苏名园11栋7楼)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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