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九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九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九台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4: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预算金额 ¥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义明135*****627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建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二区6栋3门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娜0431-********

项目概况

九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GC2024-005

项目名称:九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九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九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FGC2024-005

1.2项目名称:九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58万元。

1.5最高限价:58万元。

1.6采购需求:在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与标准,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需通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地评估师证;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上发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99号

联系人:刘义明

电 话:135*****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二区6栋3门105室

联系人:李娜

电 话:0431-********

3.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4.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99号        

联系方式:刘义明135*****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二区6栋3门105室            

联系方式:李娜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  0431-********

 

标签: 基准地价 林地 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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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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