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1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采购
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1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1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1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采购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的集装箱正面吊将主要用于码头的集装箱装卸作业,实行每天两班作业制,每班12小时,每天平均作业时间为18小时。电动集装箱正面吊应结构合理,动力充足,充电便捷,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经济实用,工作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修,具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招标范围:1台45吨级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特检、取证、验收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计划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提供的电动集装箱正面吊以整机状态交付而且按交货时间一次性运到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兵
电 话:183*****978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
电话:0518-********
传真:
联系人:李伟昕
E-mail:*********@qq.com
二○二四年七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4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6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2时0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月7日19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7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7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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