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以下简称“张家梁煤矿”)需要编制产能核增后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后期的闭坑报告。由于张家梁煤矿《2023年储量年报》露天部分可采储量剩余800万吨,张家梁煤矿现阶段实际露天可采储量剩余56万吨,储量不符导致产能核增后新编制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不能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所以需要重新编制《储量核实报告》,本次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需经相关部门评审备案,并确保《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通过并出具评审意见。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编制工作,在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成果文件的编制,并通过评审备案。
2.2招标范围:完成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统一标准、规程、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资源储量整合,配合招标人完成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的工作,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该项目的合同和对应的储量备案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储量备案证明扫描件至少包含:备案证明盖章页和评审意见书;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1.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地质类或地质勘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含副高),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需提供拟参加项目人员有效期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可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15时00分至2024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申请流程: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CA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凭上海冀中CA或河北冀中CA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投标人可酌情选择。
上海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4.3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
开户名称:河北国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号:301*****0026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省城梁村
联系人:张博
电话:150*****8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69号
联系人:李成扬
电话:187*****451
电子邮件:hbgkzbgs@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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