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 | 4 | 年0 | 7 | 月 | 1 | 日 | 19 | :0时至202 | 4 | 年 | 07 | 月 | 16 | 日 | 19 | :0时(北京时间,下同) |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情况 |
1 | 24DEB3-90-12-020-9999 | 中介服务 | 1 |
2 | 24DEB3-90-12-006-9999 | 技术服务 | 1 |
3 | 24DEB3-90-12-023-9999 | 租赁服务 | 2 |
4 | 24DEB3-90-12-018-9999 | 营销业务服务 | 2 |
5 | 24DEB3-90-11-003-9999 | 党建宣传服务 | 1 |
6 | 24DEB3-90-01-005-9999 | 电网工程咨询服务 | 1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第二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24DEB3
采购编号:24DEB3
1.采购条件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并委托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为采购代理
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
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
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
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
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
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
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 需求一览表。
3.3 除采购公告附件2 需求一览表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
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 除采购公告附件2 需求一览表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07月11日19:00时至2024年07月16日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
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sgcc.com.cn
https://ecp.sgcc.com.cn □https://etp.sgcc.com.c
https://etp.sgcc.com.cn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
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
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
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
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 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 应答人需利用投标工具U+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
→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
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
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 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9日09:00。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电子应答应答文件提交采购人电子商务
文件提交采购人电子商务平台(平台(ECP2.0)供应商投标工具U+
ECP2.0)供应商投标工具U+及大网盘大网盘。。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应答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应答文件;
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应答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提交。通过大网盘形式递交文件的方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5 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用户操作手册,请各应答人认真
阅读使用手册。
5.2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和大网盘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
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内部监督
采 购 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68-6191023
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康街13号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0451-53683326
邮 箱:
HYZB2023@126.com
财务电话:0451-53683261
财务邮箱:HGZR_1992@163.com
8.合规声明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
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
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
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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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名称
中介服务
技术服务
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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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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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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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工程咨询服务
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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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
附件1:
序号
分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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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件2 需求一览表:
附件3 评分模板:
附件4 合同模板:
附件5 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用户操作手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