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作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高作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高作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睢宁县高作初级中学建设的高作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已经睢宁县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睢经济发投〔2023〕1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润实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睢宁县高作镇街东首,睢宁县高作初级中学院内。
3.2 工程规模: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重建食堂约2500平方米、新建宿舍楼约8000平方米。房屋土建、安装、消防及室外附属等建设内容,宿舍楼为框架结构5 层。施工合同估算价约4082.53万元;监理费约 40万元。
3.3 招标范围:高作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 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5.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06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12*******
电话:051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 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 格审查不合格。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 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 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 月11日至2024年8月 2 日。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 XUZHOU)下载;
7.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 ”。
8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 2 日9时30分。
9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61分
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5分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 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高作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实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府前路 地址:睢宁县睢河街道睢魏北路10号01室
联系人:王部长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7*****635 联系电话:0516-********/135*****523
2024年7 月 11日
标签: 食堂宿舍楼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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