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零星用工及修缮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零星用工及修缮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沛 县 人 民 医 院

零星用工及修缮劳务外包磋商公告

沛县人民医院现有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水、电、暖、卫、房屋等基础设施较多,为了加强医院后勤服务力量,保障医院医疗业务的正常开展、各类建筑、医疗、生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对外招标,要求如下:

零星用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医院各种设备、物资、办公用品等物件的院内搬运,宣传牌匾、条幅等物件的布置和悬挂;

2.医院行政办公、医疗事务、后勤管理所需要的各项零星用工

二、零星修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

1.医院所有房屋及房屋内外装饰(天棚墙面地面屋面)、院区道路零星维修维护

2.给排水、暖通、分质供水、太阳能、空调等设备及管道的零星维修维护

3.门窗、玻璃、锁具、桌椅板凳、床铺、窗帘、床帘、输液吊架等的修理维护

4.协助医院水电工完成他们不能独立完成的工作。

三、零星修缮零星用工所需材料及工具器械

1.零星修缮及零星用工所需用的材料、配件统一由医院采购办公室认同后外包方采购供应。

2.所需的各种工具、小型施工器械由外包方自备。

四、外包方常驻医院人员及工作时间

1.外包方应安排至少6名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常驻医院

2.外包方有进驻医院人员的年龄限制在22-55岁之间;

3.外包方在白天应保持有4人(木工、水工、电工、勤杂工),夜晚保持2人值班,切实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的为医院提供各项服务。

五、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贰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六、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承包费用:每年限价:贰拾伍万圆整;小写(******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维修服务资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丰富的维修服务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不良记录。

八、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单位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质(企业证照等)。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vip.qq.com,邮件命名要求: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九、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十、磋商文件递交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8日下午2:30分,沛县人民医院科研楼3楼第二会议室

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沛县人民医院科研楼二楼采购办(2),

需准备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沛县人民医院

采购办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2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外包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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