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事项办理的通知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事项办理的通知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事项办理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以下简称“广西招采子系统”)挂网流程,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广西招采子系统日常接收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报业务,每月第5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上个自然月(以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末次提交时间为准)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满足挂网条件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经核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广西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开通网上交易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办理流程

(一)药品挂网。各企业登录广西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申报产品”栏目,新增需申请挂网产品,维护价格等有关信息,并提交挂网申请。对符合挂网要求的产品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医用耗材挂网。各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申报产品”栏目,新增需申请挂网产品,维护价格等有关信息,并提交挂网申请。对符合挂网要求的产品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

0771-**************(集中带量采购以及同品种药品和医用耗材)

0771-*******(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耗材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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