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招生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属各学校,文城中心小学、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

现将《2024年秋季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昌市招生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今年秋季我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和《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招委〔2024〕2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及《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招委〔2024〕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大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切实落实小学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

二、招生原则

我市小学招生工作遵循“一人一申请,教育局统筹,学校负责”原则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城区所属学校(包括文城中心小学,下同)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只能在上述两地的学校中“二选一”申请学位。

(一)驻地部队干部、烈士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被我省认定为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安排就读;对被我省认定为D和E类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学校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三)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购、建房并入住的,以法定监护人在文城老城区购、建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祖辈在文城城区建、购房并与法定监护人随祖辈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3.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租房居住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就读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结合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入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接纳外籍人员子女就读。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按照《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招委〔2024〕2号)要求,各学校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方案,全面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四、入学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

学位申请应在网上(或称为线上)提交信息,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学位信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招生处(或称为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一)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

2.监护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是否为特殊群体(上传佐证材料)和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图片(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非本省户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入学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证明图片。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是否为特殊群体(上传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劳动关系证明和居住证明图片。

3.住房信息:

(1)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住房类型、住址。

(2)法定监护人租房信息: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同时上传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图片。

五、招生流程

(一)公告发布

2024年7月12日开始由各学校分别在学校公告栏或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本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同时,在文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海易办APP”(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上进行网上公告。

(二)学位申请

1.线上申请学位时间及方法。

符合在文城城区学校申请学位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4年8月1日-4日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申请学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4年文昌市学位申请操作指南》(家长可根据各自情况备好: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等材料)。

2.线下申请学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及方法。

需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按《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目录》(详见附件3)要求准备材料,于2024年8月1日-4日到拟申请入学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学位,学校招生人员现场受理材料时可指导或帮助家长将材料上传至“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

3.线下申请学位对象提交纸质材料地点。

(1)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文昌市航天大道西侧189号。

(2)文昌市第一小学:文昌市文城镇新风北里15号。

(3)文昌市第二小学: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32号。

(4)文昌市第三小学:文昌市文城镇教育路112号。

(5)文昌市树芳小学:文昌市文城镇城南里8号。

(6)文昌市第五小学:文昌市文城镇霞洞路南侧。

(7)文昌市第六小学:文昌市文城镇大潭路S205号。

(8)文昌市文城中心小学: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西里1号。

(9)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五横路6号。

(三)资格审核。

各学校于2024年8月5日-9日网上审核。学校在网上审核申请学位信息,后台信息关联审核通过的,予以审核通过;对部分审核暂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各学校须通过“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的APP站内推送或电话直接通知家长在审核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补交材料。审核通过的,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录取通知书。期间,学校将随机抽取部分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确保准确、公平、公正。

(四)结果公布。

学校在线上审核通过后将在线上即时反馈录取结果。规定招生时间结束后,各学校须在8月25日-26日设立招生服务接待站(或公布咨询电话),负责处理各种遗留问题,按照招生规则安排尚未被接收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自身居住情况选择尚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入学就读。

六、招生规则

针对城区人口快速增加伴随适龄儿童相应增多而城区学校学位增加又相对滞后的情况,为妥善解决文城城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满足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文城城区的适龄儿童能够相对就近入学就读的刚性需求,各城区学校原则上只能接收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学位申请(原则上只接收2024年2月29日前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服务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各市直属小学对提出申请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严格按照以下规则招生:

(一)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户籍于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三)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四)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被我省认定D和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六)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于2023年8月31日前户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学校服务区域内,但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七)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未满一年,但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八)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本市非文城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租房居住和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

市直属小学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以上条件顺序接收至招生计划满为止;通过招生规则比较接收后剩余的其他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并遵循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

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实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校校长负责制。市教育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基础教育室、局招生考试办及局党政办负责人组成,负责招生统筹管理及指导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等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各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文城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入学发动工作

为规范招生行为,实现“机器管招生”工作目标。我市文城老城区学校及部分镇中心小学继续使用“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线上招生。各学校须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及指导工作,便于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招生工作开展情况,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三)增强工作责任感

各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政治过硬、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吃透政策,严格执行省和市有关规定。对线下申请登记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

各校要主动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招生规则、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要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严禁接收已建立学籍的学生重读小学一年级,严格控制各镇适龄儿童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六)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附件:1.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2.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3.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目录

附件1

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小学服务区域:

文清大道1-77号的单号和文清大道2号至市人民医院止的双号(包括原属市三小服务区域的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文蔚路1-55的单号,文蔚东一横路,文清南一街,文清南二街,文清南巷;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周边片区的清群村委会上洋陈、上洋吴、文能、罗厚上下、下田、洋头陈、洋头彭、洋头华、海头、上坑、坑尾园、官园、石坎仔、罗厚仔、吾能符、吾能华村民小组;红庄村委会世坑、边田、榜林、榜何、新魁、僚家林、僚家李、北坑、昌出、西坑、青头山村、排城、良坑村民小组;航天大道191号、航天大道199号、平昌大道12号和八门湾大道9号。

特注:如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计划招生人数,将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位: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下同)、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被我省认定为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服务区域有购、建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或2023年8月3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服务区域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以上未被“随机派位”到该校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或所属中心小学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并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具体分流安排的学校及对应区域如下:文昌市第三小学(具体区域为:文清大道1-77号的单号,包括原属市第三小学服务区域的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注:原为市第三小学服务区域)、文昌市树芳小学(具体区域为:文蔚路1-55的单号,文清大道2号至市人民医院止的双号,文蔚东一横路,文清南一街,文清南二街,文清南巷;红庄村委会的排城、良坑村民小组。注:原为市树芳小学服务区域)和清澜中心小学(具体区域为:航天大道191号、航天大道199号、平昌大道12号和八门湾大道9号,清群村委会罗厚上下、下田、洋头陈、洋头彭、洋头华、海头、上坑、坑尾园、官园、石坎仔、罗厚仔、吾能符、吾能华村民小组。注:航天大道191号、航天大道199号、平昌大道12号和八门湾大道9号及其他村民小组原为清澜中心小学服务区域)。

文昌市第一小学服务区域:

新风路101-325号的单号,文新路【即新阳光商业广场】,沿江西路,沿江东路,华建路,文兴路,庆龄路【碧水南湾小区、汇景湾小区】,振昌路,振昌一路,振昌二路,振昌三路,振昌四路,城东路,朝阳路,沿江路,东风路1-3号的单号【即从致兴宾馆起至百家商城止】,东风路2-84号的双号【即从2号铺面起至原蓬莱药店止】,文东路【月亮城小区、供电局公寓、明珠豪庭、半岛阳光小区、帝景湾】,新风东里,新风北里,啟智里,文东里,文新南里,文东巷,文东北路,文东南路,文东南一横路,文东南二横路【天水星河】,文东南三横路,文东南四横路,文新一横路,文园里,庆龄西横路【文城佳园小区,椰乡人家小区、杏林花园小区】,明霞路,新兴路,庆龄东横路,文东北一横路,文东北二横路,文东北三横路,文东北四横路,利民街,庆龄西一横路,庆龄西二横路,庆龄东一横路,庆龄东二横路,昌兴路,旺兴路;文城镇后坑村委会水涯一、二、三村民小组,镇田村,田尾村,后坑一、二、四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二小学服务区域:

文南路,和平北路,文昌大道【即椰乡路南边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文建路单号1号至35号【即从原文城粮所起至文建二横路北边止】,文建路双号2号至72号【即从2号铺面起至市种子公司止】,文建一横路(原文建一横街),文建二横路(北边),和平南路,文建三横路(北边),文建东路双号【即从文建二横路北边起至文建一横路止】,汇昌路,汇昌商业街,文岭里,城新里,文建东一里,和平南里,东风里,文南一巷,文南二巷,文南三巷,东风路单号5号至29号,沿江南路,城西路【即从和平南路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石玉路,玉兴路,玉昌路,文锦里,城西路(即和平路南边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文城镇大潭村委会排田村,官坡村。

文昌市第三小学服务区域:

文中路,文建路35-4号至153号的单号【即从新海府精品烧腊店起至市电缆厂止】,教育路【除惠群小区外】,文建二横路(南边),云逸路(原教育南路),文霞路【即原罐头厂小门处】,文中一里,文中二里,文建东里,东湖路【东湖小区、南苑小区】,文建东一里,文建东二里,文建南里,教育一巷【即文昌市实验中学大门前片】,教育二巷【即文昌市实验中学大门前片】,教育三巷【即文昌昆仑燃气营业厅处】,云逸一街,云逸二街,军宏路,文建巷,文建东路【除129号至东湖路路口止的单号外】,教育东路88号【即耀龄文化广场】,军城路【除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外】;椰子研究所试验一队;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大园一村小组,大园二村小组,大园三村小组,大园四村小组,大园五村小组,大园六村小组,大园七村小组,大园八村小组,大园九村小组,石园村民小组,军城村民小组。

文昌市树芳小学服务区域:

文建路74-226号的双号【即从市外经集团总公司起至文昌大道止】,谷鸿路,文昌大道【即从文建三横路路口南边起至文建文建路、文清大道、文泰路和文蔚路交叉处止,包括亿嘉大厦、东方豪苑、宇泰大厦、文西诒喜佳园】,文建三横路(南边),文建四横路,文建五横路,文建六横路,城南里,文建里,文建西里,城西路【即从文建三横路南边起,至谷鸿路止】,文蔚路2-88号的双号,文蔚西路,文蔚西一横路,文蔚西二横路,文蔚西三横路,文蔚西四横路,文蔚巷,文泰路;城南村委会汪洋一村民小组,汪洋二村民小组,马园村民小组,深田村民小组,石玉村民小组,七下村民小组,七上村民小组,六村村民小组,下田村民小组,衙前村民小组;迈南村委会丁园一村民小组,丁园二村民小组;凌村村委会的凌村村民小组,灵椿村民小组,文山村民小组,下文村民小组,排溪村民小组,上坡村民小组,洋坑村民小组,港坑村民小组,溪西一村,溪西二村民小组;红庄村委会的良坑村民小组,排城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五小学服务区域:

文建东路【单号从霞兴路129号起至东湖路路口止】,霞昌路南边,霞兴路【含惠民小区】,霞洞路【含教苑小区】,东湖一街,东湖二街,东湖三街,惠群小区,民馨苑;霞洞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堂福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六小学服务区域:

大潭路【即从文昌大道起,至大潭高铁桥止】,昌平路,昌盛路,火车站路;文城镇大潭村委会的大潭一村,大潭二村,大潭三村,大潭五村,后坡一村,后坡二村,后坡三村,四村小组;文城镇湖园村委会的角园村小组,白吴村小组,白林村小组,青头山村小组,东坑村小组,宝严村小组,宝孙村小组,宝何村小组,宝邓村小组,湖田村小组,湖溪村小组;文城镇德田村委会的东田一村小组,东田二村小组,东田三村小组,上坡一村小组,上坡二村小组,白石头仔小组,龙头村小组,白石头村小组,排田坡村小组,下笃村小组,德清傅村小组,德清王村小组,千秋坡村小组,东排田村小组,罗雪坑村小组。

文昌市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

新风路双号,新风路1-99号的单号,文昌大道(即从迎宾路起至椰乡路北边止),新风西里,沿江美食街,椰乡路,椰乡一横路,椰乡二横路,椰乡三横路,迎宾路;后坑村委会后坑三村小组,上截村小组,内坑村小组,上坑村小组,北山一村小组,二村村小组;北架村委会的瓦灶村小组,仓前村小组,白茫村小组,江后村小组,排山村小组,头仔村民小组;坑美村委会13个村民小组;民星村委会头仔符村村小组;橡胶研究所部分靠近文城中心小学的连队(六、七队)。

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民办)服务区域:文昌辖区内。

附件2

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一年级招生班数(个)

一年级招生总人数(个)

备注

合计

51

2205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6

180

文昌市第一小学

7

315

文昌市第二小学

7

315

文昌市第三小学

8

360

文昌市树芳小学

7

315

文昌市第五小学

7

315

文昌市第六小学

4

180

文城中心小学

4

180

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民办)

1

45

附件3

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目录

一、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和村委会居住证明)。

二、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

(三)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房屋租赁证。

(四)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三、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一)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二)现役军人所属部队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证明;烈士证书;消防救援人员所属单位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证明;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认定书。

(三)居住证明。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一)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二)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三)居住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在城区如有房产的,可提供在文城城区居住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

??文昌市招生委员会???????????????????????2024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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