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扬州市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及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扬府办发〔2024〕17号文件要求,拟开展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扬州市长江运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
2.2项目概况:
为充分彰显长江大保护、大运河文化带为主题的水情教育内容,结合瓜洲泵站主体工程,打造国内领先、独具特色,集展示、宣传、科普、教育、研学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性水利科普宣教场所,现实施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以瓜洲泵站和江河广场为载体,完善水文化广场、泵文化广场、运河文化展馆和长江保护馆等配套设施,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国家级水情教育基地和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文化广场、泵文化广场环境提升规模约10公顷,运河文化展馆、长江保护馆布展进行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设计招标作为一个标段实施(合同编号:YZKPTY-2024-SJ),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以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等各阶段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勘察设计周期
本工程设计周期共100个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4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代项目建议书)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2、可行性研究设计预审后10日内,提供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3、可行性研究文件批复后4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4、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预审后10日内,提供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5、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后续服务期:自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7、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两项专业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要求:/
(5)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6)勘察负责人要求:/
(7)勘察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8月1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合同设计人实际完成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概算相应勘察设计费的98%(费率),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3分值构成
(1)技术方案:40分;(2)项目资源配置:8分;(3)投标报价:50分;(4)投标人业绩2分。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一、技术方案(40分) | 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7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理念和任务理解透彻、勘察设计总体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7分,否则酌情扣分。 |
2、工程勘察设计大纲 (18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3、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4、概预算投资编制关键点分析合理,控制措施规范有效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3、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7分) | 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得7分,否则酌情扣分。 | |
4、主要设计内容(6分) | 1、景观工程:景观工程设计合理符合要求、与周边环境协调,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展馆工程:展馆工程设计合理符合要求、与展馆内容协调,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
5、后续服务(2分) | 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期间配合、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二、项目资源配置(8分) | 1、项目负责人素质 (1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 |
2、专业负责人素质 (7分) | 1、水工、测量(测绘)、岩土、规划、电气、建筑、水保、造价各专业齐全,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证书齐全得4分,每缺一个专业扣0.5分。 2、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1)专业资格无注册证书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2)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 | |
三、投标报价(50分) | 投标报价(50分) | 最高限价为:本合同设计人实际完成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概算相应勘察设计费的98%(费率)。 1、本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式为: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四、投标人业绩(2分) | 投标人业绩(2分)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长江运河管理处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瓜洲村东岸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人:陈刚、魏水苹
电话:0514-********、131*****550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7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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