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招标公告
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广南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由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广南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 TAHP-YN-2016-ZB-011 ) 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 广南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实施机构: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四、采购需求:
广南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位于广南县城者兔乡S304县道西侧革假村委会与那甲村委会法马旁,新建自来水厂近期处理规模2万吨/日,远期规模4万吨/日,本次工程按远期4万吨/日设计,近期新建2万吨/日净水构筑物一组,远期再扩建2万吨/日净水构筑物一组。新建原水输水管3758米,清水输水管3343米。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
中标人负责广南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并在建成投产后运营管理,直至特许经营期满无偿完好移交该项目的全部设施和构(建)筑物,并保证自来水厂能正常运营, 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 2006 )》的水质要求。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前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5.3 具有自来水厂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至少具备 1个5万吨/日规模以上(含5万吨/日)自来水厂BOT业绩。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08:30时至2016年8月8日17:00时止,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注册报名流程见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报名注册审核及办理时间上午08:30-11:30分,下午14:30-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
2 、索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方式:2016年8月2日至8月8日,按网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投标人需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未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成功后未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审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报名资料费
1 、本项目报名资料费为人民币2000.00元/套,售后不退。
2 、缴纳资料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账号:********621001
联系人:王普仙
联系电话:136*****516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9.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6 日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 , 地点为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2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陆志凯
招标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师
传 真:****-*******
2016 年8月1日
标签: 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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