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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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
控制服务
(招标编号:HCRC2024070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2.00 万元,招标人为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审判配套用房、诉讼服务中心、信息
管理用房等人民法院功能性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 30550.36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 22859.85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7690.51 平方米。包括 1 栋 5 层法庭综合
大楼(含 1 层地下室),1 栋 1 层门卫室,1 栋 1 层安检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
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
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
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工
程造价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
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
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
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
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2)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
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因“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
截图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须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购买人的人员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滨海大道 35 号绿地海德公馆 9 栋 3 楼 3101 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48 号鸿泰大厦 14 楼 1 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48 号鸿泰大厦 14 楼 1 号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
控制服务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琼发改审批[2024]48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
价控制服务
2.2 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江东新区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西侧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审判配套用房、诉讼服务
中心、信息管理用房等人民法院功能性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 30550.3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2859.85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7690.51 平方米。包括 1 栋 5 层
法庭综合大楼(含 1 层地下室),1 栋 1 层门卫室,1 栋 1 层安检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
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附属配
套工程。
2.4 计划服务期:968 日历天,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至工程完工及竣工结算完成后且咨询服务费结清之日终结。
2.5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海南省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7 本次总招标控制价为:1,420,00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工程造价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
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
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2)没
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
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加盖单位公
章)。
3.6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因“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
截图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节假日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5 号绿地海德公馆 9 栋 3 楼 3101 室购买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 元。
4.3 获取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须
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购买人的人员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48 号鸿泰大厦 14 楼 1 号开标室(现
场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
账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
出,网上支付时提交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海南汇城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4618 9999 1013 0002 78218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zw.hainan.gov.cn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 其他文件;
7.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
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 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
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
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 下载签章工具)对 PDF 格式的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 WinRAR 对 PDF 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 GTBS 格式;非
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 PDF 加密压缩的 rar 格式);
7.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 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 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8 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68621731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汇城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5 号绿地海德公馆 9 栋 3 楼 3101 室
联系人:伍工
电话:0898-6532790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8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86217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汇城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5 号绿地海德公馆 9 栋 3 楼 3101 室
联 系 人: 伍工
电 话: 0898-6532790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审判法庭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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