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第十农场2024年农村公益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第十农场2024年农村公益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第十农场2024年农村公益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第十农场2024年农村公益财政奖补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第十农场2024年农村公益财政奖补项目。 2.1.2建设地点:曹妃甸区第十农场。 2.1.3建设规模: (1)郑庄子:拆除混凝土路面2544m2,新修混凝土路面3396.41m2,新修混凝土路肩1987.64m2,翻修门前混凝土地面625m2,铺设DN400混凝土管852m,DN200混凝土管402m,1m*1m砖砌暗井56座,砖砌检查井15座,砌筑雨水口井深1.3米134座。 (2)李八廒村:拆除混凝土路面1788m2,新修混凝土路面2275.83m2,新修混凝土路肩489.88m2,翻修门前混凝土地面153.60m2,铺设DN400混凝土管319m,DN200混凝土管324m,1m*1m砖砌暗井21座,砖砌检查井7座,砌筑雨水口井深1.0米26座,砌筑雨水口井深0.7米52座。 2.1.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及(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企业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 09:00至2024-07-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市水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农场场部 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三队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郑禹良

联系人: 李明磊
电话:

139*****275

电话: 03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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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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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益财政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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