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医疗器械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2024年度医疗器械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TJJW-W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腹腔镜、关节镜配套手术器械

1

国产产品签订合同后30天交付,进口产品签订合同后90天交付

天津市东丽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39.84万元 ;

※3.最高限价: 39.84万元 ;

※4.通过评审确定1家预中标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若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授权代表的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六)各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事 先 通 过 军 队 采 购 网 ( 互 联 网 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07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天津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E座201。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承诺书;

8.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9.所有投标人在项目报名前应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

  • 申领方式

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

A.网上发送。供应商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开票信息(word),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邮件到达代理机构邮箱的时间为准。

B.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赴申领地点领取,并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220 1301 0400 0010 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泰发展支行。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编号)文件费,且必须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E座201(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E座201(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工、田工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35*****122

地 址:天津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E座20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垢先生

办公电话: 022-********

采购机构:(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西青区,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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