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嘉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能源多联产项目酚氨废水处理EPC承包酚氨回收装置仪表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分析仪采购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嘉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能源多联产项目酚氨废水处理 EPC 承包酚氨回
收装置仪表(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分析仪)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GXCZ-C-2407008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嘉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能源多联产项目酚氨废水处理 EPC 承包酚氨回收装
置仪表(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分析仪)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内容:酚氨回收装置仪表(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分析仪)。具体内容见
采购文件第四章;2.交货地点:新疆嘉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4.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嘉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能源多联产项目酚氨废水处理 EPC 承包酚氨回收
装置仪表(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分析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嘉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能源多联产项目酚氨废水处理 EPC 承包酚氨回收
装置仪表(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分析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 1 项石化或化工行业销
售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分析仪的业绩。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
章页、货物信息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
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3.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采购人评审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
为准)。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文件及登记备案(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远程获取方式,潜在投
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交纳,并将汇款底单、法人代表证明、法人
代表授权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另需在 http:
//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上进行单位注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收到邮件当日进行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第四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第四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受邀参加且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
件或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服务方案以及首次
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谈判小组将以本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
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供货需求、服务方案以及价格进行单独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
及相关人员按采购方安排参与谈判。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
澄清,并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报价进行调整,以期寻求一个可以使供应商和谈判小组均能
够接受的报价(即成交价格)。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后,供应商于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前,按谈判最终
确定的供货范围将最终澄清及报价函提交至谈判小组。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电子版为免费提供,纸质文件可
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到付形式),售后不退。标书款按下述账号汇款或转账,个人汇款或转
账的仅支持开具普票,公对公汇款或转账无限制。截图发邮箱。
3.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30206098005344
4.异议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采购联系人。
本招标公告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发布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0 号北教楼
联 系 人:王俊
电 话:15210183161
电子邮件:wangjun131@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 吴迪、吕记、贾雨彤
电 话: 13720096279
电子邮件: wudi772004@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