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芦阳镇红光村生态优化及储备林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景泰县芦阳镇红光村生态优化及储备林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甘肃省景泰县芦阳镇红光村生态优化及储备林产业 道路硬化项目0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泰县芦阳镇红光村生态优化及储备林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已由 景泰县交通运输局以《景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景泰县芦阳镇红光村生态优化及 储备林产业道路硬化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景交发(2024)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芦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 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制) :/ ,招标人为 景泰县芦阳镇人民政府 ,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兴亿 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景泰县芦阳镇红光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路线全长6.690Km。本次设计K0+000-K6+175 段对原有3.5m 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加宽,加宽后路面宽度 6.0m,路基宽度6.5m,两侧各 0.25m 土路肩;K6+175-K6+690 段新建4.0m 宽混凝土路面,其中K6+175-K6+400 段路面宽度 4.0m,路基宽度5.0m,两侧各 0.5m 土路肩,K6+400-K6+690 段路面宽度4.0m,路基宽度 6.0m,路线右侧沿混凝土地坪铺设 2.0m 人行道,每隔5m预留1.2×1.2m 树池。建设项目按照甘肃省《自然村(组)通路硬化工程技术规范》(DB62/T 4486-2021)中自然村(组)道路,设计速度15Km。
2.3 招标范围:
起桩号: 详见施工图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招标,包含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路衍经济工程 。
2.4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 内容、工期等见下表: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工期 (日历天) | 备 注 |
001 | 详见施工图 | 1、路基工程:挖除旧水泥混凝土路面91平方米、过水路面43.2平方米、旧涵洞99.4立方米、旧过路涵5.04立方米;挖 土方*****立方米,弃方*****立方米,利用土方填筑*****立方米,铺设矩形过路涵14块,安装土工格栅***** 平方米。 2、路面工程:铺设10厘米厚天然砂砾找平层*****平方米、 18厘米厚C30 混凝土面层*****平方米、钢筋5.551吨;沥青灌缝952平方米;铺设人行道板砖496.48平方米;新建C30 预制道牙53.331立方米、土路肩2259平方米。 3、涵洞工程:新建钢波纹管涵(1-1.0米)48.54米/5道,整体式过水路面60米/3处。 4、交叉工程:新建平面交叉2处。 5、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置示警桩225根、道口桩12根、 标志牌10块、热熔路面标线382.20平方米、橡胶减速带6m/1处,轮廓标19个等。 | 150 计 划 开 工 日期 : 2024-08-05 计 划 交 工 日期 : 2025-01-02 缺陷责任期:2年, 保修期:5 年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001 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 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 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 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001 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甘肃省 2023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 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 A A级:1个、A级:1个、 B或C级:1个 , 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A 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投标人投 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甘肃省上述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 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 ”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使用上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 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 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 件。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 ”, 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 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采购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baiyi n.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中规定的“我要投标 ”的起止时间要求 如下: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 间,(规定时间为n× 24小时,n≧5)。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7-11 08:00 至 2024-07-31 09: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 ,技术支持电话:0931-*******。
4.6 其他补充内容: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 http://121.41.35.55:3060/1og in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31 09:00
5.4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21.41.35. 55:3060/1og in
5.5 项目景泰县芦阳镇红光村生态优化及储备林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的开评 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 121.41.35.55:3060/1og 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 统使用帮助 ”和“ 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 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 (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 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 标时间:2024-07-31 09: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 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121.41.35.55:3060/1og in
5.6 其他补充内容:(1)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 jy. bai yin. gov. cn) 发布, 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 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次开评标不提交 资质原件: 实行投标人承诺制 (格式自拟), 需装入投标文件, 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 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发现中标候 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同时, 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异议期限: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 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https://pzxx.ggzyjy.gansu.gov.cn/index),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ys.gansu.gov.cn),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ggzyjy.baiyin.gov.cn )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 电子交易系 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 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 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 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 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泰县芦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兴亿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白银市景泰县芦阳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
镇芦阳村99号 条山镇
联系人:于健祖 联系人:高蕊
电 话: 182********7531 联系电话: 152********50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qq. 电子邮件:**********qq. com
2024年 07月 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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