泷泊镇大路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泷泊镇大路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双牌县泷泊镇大路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土方工程已由双发改〔2016〕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双牌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牌县泷泊镇大路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土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双牌县泷泊镇大路口村(大众驾校对面)

2.3 规 模:总投资约137.1万元

2.4 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泷泊镇大路口村集中安置区,规划用地面积26.6亩,新建安置房200套,面积2.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25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为土方工程7.8万立方米,投资137.1万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 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须能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或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或入湘登记证没有处于有效期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他岗位职责可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2016年2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押金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押金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5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2.5万元,农民工工资押金12.5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之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押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押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双牌县会计管理中心

开 户 行: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分理处

帐 号: 9111 0001 6800 1193 0012

(1)转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双牌县泷泊镇大路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土方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双牌县泷泊镇大路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土方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答疑专区或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q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的“招标答疑”栏目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双牌县阳明中路与紫阳西路交汇处(农村商业银行五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4省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次工程项目招标金额以双牌县财政局预算评审结论为准。
9.2本项目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牌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8*****2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电 话: 155*****5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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