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信息化综合管理数据采集及传输第二次项目公告
二次供水信息化综合管理数据采集及传输第二次项目公告
二次供水信息化综合管理(数据采集及传输)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二次供水信息化综合管理(数据采集及传输)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二供安防监控信号采集与传输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
序号 | 比选项目 | 包含内容(但不限于此) |
1 | 二次供水泵房安防部分 | 火灾报警、温度检测、湿度检测、门禁管理、水浸保护等信号采集并统一地址编码;实时视频监控、就地存储功能、远端监视、历史画面回放、历史画面截取远传功能; |
2 | 二供设备信号采集传输 | 输入信号:设备运行状态及故障报警信号等数字量;频率、电压电流、功率、电量、压力、水位;瞬时流量、累计流量等模拟信号;输出信号:进水电动阀的开关命令,重要参数设置。与设备地址一起统一地址编码。设备PLC部分MODBUS地址编码详见附件。 |
3 | 语音对讲系统 | IP中心话务机、现场对讲终端。 |
4 | 远传设备 | 能够采集现场信号可与甲方二次供水信息管理平台建立通讯(无线、有线两种方式)。 |
5 | 安装调试 | 包含以上所有项的安装调试。 |
2.1比选数量
本次比选数量50个泵房。(第一批次)25个泵房,(第二批次)25个泵房。
2.2比选范围
设备安装于室内,环境湿度:≤90%(电控部分),环境温度:0~+40oC。电源电压及频率:380V×(1±10%),(50±2)HZ 。
2.3施工规范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制定严格的工程程序:
(1)用户需求与外部条件调研;
(2)施工、调试;
(3)试运行;
(4)测试、验收;
(5)正式投入运行;
2.4项目要求
(1)投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比选人指定的接收部门或人员进行培训,协助操作人员对系统进行试运行;
(2)设备验收、正式投入运行起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结束后为有偿服务(服务费另行协商)。
(3)设备验收时向甲方提供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4)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有运维团队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响应,保证系统的持续应用;
(5)服务响应时间,接到比选人通知后45-60分钟内到场,8小时内彻底解决问题,全天候服务;
(6)施工服务期为60日历天完成合同约定的安装项目,供货期不超过30日历天,未按时间完成的每延迟一天扣除0.3%的工程款,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进场的项目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信息系统建设或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CS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1.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信息集成类似业绩至少1个;
【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可提供多张发票,但发票累加总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用户评价证明或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
3.1.3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1.4现场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1)持有安全员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1人
(2)持有电工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5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在我司因产品及服务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按照第六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原件;若经查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若投标单位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
3.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注:
本项目由2家单位实施,每家单位签订一个合同。(本项目所有要求为针对单个泵房,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项目不重复)取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取前二名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共同承接我司二次供水信息化综合管理(数据采集及传输)项目(第二次);原则上平均分配比选范围内的泵房。
(1)上述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比选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2024年07月1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1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 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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