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间物业前期服务招标公告
山水间物业前期服务招标公告
山水间项目物业(前期)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山水间项目物业(前期)服务 | ||
项目编号: | ZBCG202*****0114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阳市花溪区 | ||
项目概况: | 1、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 4、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 5、车位物业服务;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等。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纳税零申报,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至6月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提供贵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注册公司须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其他: | -- |
温馨提示
CA办理:1、公开招标项目需要办理CA; 2、非公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等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需要办理CA; 3、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帮助信息:系统操作咨询:0851-********;CA咨询:**********
标段/包名称: | 山水间项目物业(前期)服务 | ||
标段/包编号: | ZBCG202*****0114-001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7-12 09:00:31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7-19 17:00:31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4-08-01 14:0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1、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 4、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 5、车位物业服务;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等。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纳税零申报,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至6月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提供贵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注册公司须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其他附件: | / |
20 天 19 时
截标/开标时间:2024-08-01 14:00:00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朱贵铭,许科渊 | 联系电话: | 0851-********,130*****006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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