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津县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DZCCS-********
2.项目名称:宁津县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监理项目
3.项目地点:德州市宁津县
4.项目规模:主要为惠宁湖水库及大柳水库水源保护地防护措施,具体施工位置以实际现场踏勘为准。项目总投资约1070万元。
5.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
二、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包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价 |
一 | 宁津县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监理项目 |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不高于建安工程费的1.1%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公证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获取地点:德州市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029号3楼
4.售价:收讫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地址:德州市宁津县正阳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34-*******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029号3楼
联系人:王女士/倪女士
邮箱:sdzcxmgl2021@163.com
发布人: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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