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台州研究院PPP招标公告
浙大台州研究院PPP招标公告
浙大台州研究院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浙大台州研究院PPP项目(项目编号:台州确[2016]1889号)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浙大台州研究院PPP项目
授权主体:台州市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采购人):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咨询服务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芷东路与市府大道交汇西北角。
2.2为打造台州科技城核心区块、科创综合增值服务平台,本项目从全链条设计、全过程服务、全周期运营考虑,主要包含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有以下几部分:
规划设计服务:整合优势规划资源,根据相关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结合原有区块规划,全局设计本项目功能区划。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孵化组团、科研组团、工程师学院、创业指导中心、学术交流、行政管理、研究院、生活配套等建筑功能单元。
运营内容:在 PPP 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负责项目运营工作。
2.3投资规模:本 PPP 项目总投资额约 17.6亿元,包含前期已建成的科研(实验)1#楼和科研(实验)2#楼投资费用、拟新建工程部分建设费用以及全部建设期利息。
2.4前期工作:本项目立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2.5建设进度: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2016年9月底开工(建设期 2 年)。二期工程计划于2021年9月底开工(建设期 2 年)。
2.6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
2.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主要来源于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通过实施 PPP 合同中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活动,获得向项目使用方收取相应费用的权利,用以平衡项目公司投资收益。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DBFO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
项目公司资本金为项目投资金额的40%,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方指定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的40%,中选申请人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的60%。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4.1.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规划设计资质乙级;
4.1.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4.2财务要求
4.2.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4.2.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业绩要求
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亿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4.4其他要求
4.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4.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联合体须满足4.2规定的财务要求;联合体中设计方应具备4.1.2要求的规划、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施工方应具备4.1.3要求的施工资质、4.3要求的施工业绩;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可参与下一阶段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1412室。
6.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6年8月22日08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1412室。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14楼
联 系 人:沈王森
电话:********
9.2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
联 系 人:翟华伟
电 话:186*****078
9.3投诉举报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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