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不间断电源UPS电子反拍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不间断电源UPS电子反拍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采用电子反拍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反拍。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不间断电源(UPS)电子反拍项目
(二)项目编号:DZFP-2024-******
(三)预算金额:97,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采购品目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限价(元) |
---|---|---|---|---|---|---|
1 | 不间断电源(UPS) | 华为/Huawei UPS2000-H-10KRTL-L 不间断电源(UPS) UPS 10KVA 三进单出 后备时间两小时,配置20节12V100AH蓄电池,1套蓄电池柜机蓄电池连接电缆。 不包含输入输出电缆配电柜 | 华为/Huawei | UPS2000-H-10KRTL-L | 1 | *****.00 |
(五)商务需求
序号 | 需求名称 |
---|---|
1 | 华为UPS2000-H-10KRTL-L,UPS主机容量要求为:10KVA,采用在线双变换技术;支持机架或塔式安装,机架式安装时高度不超过2U;输入端口5kA防雷设计,有效降低击雷击失效率;UPS主机支持单进单出/三进单出两种接线模式;输入电压范围L-N:80-280Vac,L-L:138-485Vac;输入频率范围:40Hz-70Hz;输出电压范围及输出制式:220/230/240Vac±1%;整机效率:UPS主机≥96%;输入功率因数≥0.99;输出功率因数≥0.99; |
2 | 过载能力:负载量≤105%连续工作,105%<负载量≤125% 10min后转旁路,125%<负载量≤150% 1min后转旁路,负载量>150% 200ms后转旁路;UPS支持12-20节铅酸蓄电池和240V锂电池;波形失真:正弦波,THDv<1%;智能化开机免调测,方便客户后期自主运维; |
3 | 无屏幕设计,内置WIFI模块,可与手机APP通讯;可选配4G模块,支持多站点云化管理,降低运维成本;配置Modbus接口和SNMP卡,可接入采购人现有动环系统工作温度:0-50℃,40℃以下不降额,工作湿度:0%-95%;含UPS输入、输出线缆100米(已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
4 | 一个工作日内供货,未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甲方有权按废标处理,因公告中的交货时间不能修改,以本条商务条款为准。 |
5 | 蓄电池:20块双登牌电池 12V100AH铅酸蓄电池,设计浮充寿命不低于12年蓄电池外壳为高强度ABS槽盖材料,采用AGM阀控密封技术,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要清晰;蓄电池端子应用螺栓、螺母连接,蓄电池间如有裸露连接条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提供电池合格证书 |
6 | 电池柜:1个\"配套电池柜,电池柜采用钢架结构,每层蓄电池托盘有防漏液设计,外部挡板为可拆卸设计;电池柜每层≥4-5节,≥4-5层,可装≥20节蓄电池;含电池连接线、电池开关、电池开关到UPS主机线缆60米;(已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
7 | 三进单出后备时间≥两小时,提供备机,UPS质保三年,蓄电池质保三年 |
8 | 技术支持:7x24小时,包含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支持安装调试后运行48小时经甲方确认验收,支持甲方拆机验收,如拆机过程发现不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
9 | 中标后提供设备的合格证书,提供本地售后承诺函 |
10 | 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汇入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或开具10%履约保函,验收合格后60天后无息退还或自行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
11 | 动环系统:可以监控和查看电压、电流、功率、UPS状态、电池状态、电池容量、电池电压、电池电流、备电时间等信息,并且主要参数可形成图形化趋势图,方便客户统计和查看数据动环系统可以监控UPS室温度、湿度等信息动环系统可通过WEB界面登录,方便客户查看 |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反拍公告时间:2024-07-12 ~ 2024-07-12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7-12 18:31:00~ 2024-07-15 02:31:00
(七) 最低报价降幅固定值:100元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反拍(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应根据反拍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提交报价。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反拍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反拍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反拍规则(一)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单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轮次报价,但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系统每小时公布1次当前最低报价;
(4)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有3家,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反拍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417-*******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4年07月1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