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生物质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庄浪县生物质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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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生物质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

(招标编号:2C〔08)2101-00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
一、招标条件
本庄浪县生物质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庄浪县中鸿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占地约114亩,分为南湖镇、大庄镇、良邑镇、韩店镇四个场站,其中南湖输
约54亩,建有机肥车间,大庄镇、良邑镇和韩店镇各占约20亩,建LNG气站加碳化车间
以及办公场所。四个场站主要建设桔秆炭化生产及有机肥生产装置一套,设置G气化及
混气工艺装置1套(主要含50方LNG储罐1座、空温式气化器2台,辅助BOG及EG空温
式加热器各自1台,生物质燃气储罐2座,增压机组1套),项目投产后年总处理秸秆
25万吨,年产生物质唤土有机肥60万吨、年产木醒酸液8.25万吨(不单独销售,最终作
为添加成分掺入有机肥),年产生物质型炭7万吨、年产秸轩燃气(生物质气)5500万立方
米:新建燃气管道辐射约500公里,下辖四个厂区,其中南湖镇厂区占地51亩,覆盖南湖
镇、柳粱镇、杨河乡、岳堡镇、赵墩乡(合5个乡镇,良邑镇厂区占地20亩,覆盖良邑镇、
永宁镇、通化镇(3个乡镇):韩店镇厂区占地20亩,覆盖韩店镇、南坪镇、郑河乡(3个
乡镇,大庄镇厂区占地20亩,覆盖大庄镇、卧龙镇、阳川镇、万泉镇、朱店镇(5个乡镇)
可供应15万户以上居民使用清洁燃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E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勘察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勒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物察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工程
勘察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勒察
能力。
③设计单色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设计GB1级近5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
指: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④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己完成或
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
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m,gsxt.go.cm)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m,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止,在“中国栽判文书网”(r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2.4至投标裁止日止,投标人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黑名单。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均无亏
损,(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
需提供)。
3.4人员要求:
①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
投标,则为勘察单位提供)。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动力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木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
投标,则为设计单位提供),
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须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施
工单位提供).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
体投标,则为施工单位提供)。
3.5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的3.1款、3.2款、3.3款及3.4款要求,并在业绩、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勒察设计及施工能力: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5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③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各方权利义务。
④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工作
日时间),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
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3座7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要求:营业执照
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法
以上资料报名时收取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提供不齐,不予以报名。4.2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4.3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3座7楼本项目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大、开标时间及地点
0782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3座7楼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招标项目庄浪县生物质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己由平凉市庄浪县
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8-620825-07-01-695735(批文
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庄浪县中鸿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
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O%,招标人为庄浪县中鸿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
3、建设规模拟占地约14亩,分为南湖镇、大庄镇、良邑镇、韩店镇四个场站,其中南
湖镇约54亩,建有机肥车间,大庄镇、良邑镇和韩店镇各占约20亩,建1G气站加碳化
车间以及办公场所。四个场站主要建设秸秆炭化生产及有机肥生产装置一套,设置LG气
化及混气工艺装置1套(主要含50方LG储罐1座、空温式气化器2台,辅助BOG及EG
空温式加热器各自1台,生物质燃气储罐2座,增压机组1套),项目投产后:年总处理秸
秆25万吨,年产生物质唤土有机肥60万吨、年产木醋酸液8.25万吨(不单独销售,最终
作为添加成分掺入有机肥),年产生物质型炭7万吨、年产秸秆燃气(生物质气)5500万立
方米:新建燃气管道辐射约500公里,下辖四个厂区,其中南湖镇厂区占地54亩,覆盖南
湖镇、柳梁镇、杨河乡、岳堡镇、赵墩乡(合5个乡镇,良邑镇厂区占地20亩,覆盖良邑
镇、永宁镇、通化镇(3个乡镇,韩店镇厂区占地20亩,覆盖韩店镇、南坪镇、郑河乡(3
个乡镇片大庄镇厂区占地20亩,覆盖大庄镇、卧龙镇、阳川镇、万泉镇、朱店镇(5个乡
镇)。可供应15万户以上居民使用清洁燃气。
5、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物察、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及设计相关审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等入、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试车、交竣工验
收、移交、备案和工程峡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中鸿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甘谢省平凉市庄浪县南坪镇中靳村一社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91308367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众策工程咨询(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3座7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8553136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的(签名)
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会
(盖章)
0107622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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