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校建设物质采购(LBHCGZ-2016171)的竞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校建设物质采购(LBHCGZ-2016171)的竞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校建设物质采购(LBHCGZ-*******)的竞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校委托,拟对一批建设物质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校建设物质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LBHCGZ-*******

项目预算:肆拾万零伍仟叁佰捌拾元整(¥405380.00元)

竞标内容: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校建设物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竞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经营或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三、竞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8月5日上午11时00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5日上午11时0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评标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4日 (正常工作时间)

购买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谈判文件售价为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支持邮寄。

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4)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上资料须递交盖章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原件审查。材料有效、齐全方可进行报名。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校

采购单位联系人: 覃菊秀 联系电话:135*****486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英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监督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七、公告媒体: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校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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