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洛浦公园西大门西广场南停车场车位承租项目
(招标编号:LYQC 磋商-2024-7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洛浦公园西大门西广场南停车场车位承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洛浦公园拟将西苑桥口西广场南停车场 47 个车
位招承租供应商,用做太阳能充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洛浦公园西大门西广场南停车场车位承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洛浦公园西大门西广场南停车场车位承租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项目供应
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
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响应
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4、洛浦公园职工及其亲属、原服务公司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15:00至 18: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八一南路城市杰座 10
楼 1002 室领取采购文件。3、形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现场领取采购文件。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八一南路城市杰座 10 楼 101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八一南路城市杰座 10 楼 1012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洛浦公园西大门西广场南停车场车位承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
阳市八一南路城市杰座 10 楼 1002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QC 磋商-2024-701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洛浦公园西大门西广场南停车场车位承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承租底价:每个车位每年不低于 23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洛浦公园拟将西苑桥口西广场南停车场 47 个车位招承租供
应商,用做太阳能充电站。(详见磋商文件)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承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项目供应
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
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响应
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4、洛浦公园职工及其亲属、原服务公司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八一南路城市杰座 10 楼 1002 室领取采购文件。
3、形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
件备查)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洛阳市八一南路城市杰座 10 楼 1012 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洛阳市八一南路城市杰座 10 楼 1012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美术馆路南端洛浦公园内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2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全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 10 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0379-63903369,1553791118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美术馆路南端洛浦公园内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379-632228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全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 10 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390336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