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聘公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高水平研究人员,提升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水平,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单位简介

医院始建于1866年,是福州市内建院最早的西医医院。2023年5月整合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组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医院以骨科、康复、精神和妇幼专科为特色,目前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全省唯一国家卫健委骨科专项能力培训教学基地,是福州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福州市急救中心挂靠单位,连续五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监测指标考核为A级,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单位。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博士后基地”)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与著名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任务目标是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医学人才。

二、招聘人数

结合工作需要,2024年博士后基地拟招聘2名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招收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明确的科研方向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 已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在近期内能顺利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3.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 非在职、尚未安排固定工作或已从第一期中心博士后站出站;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6. 具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者、有突出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二)业绩要求

博士后的招收分为A、B两类,各类博士后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相应业绩条件。

1. A岗博士后:

(1)近三年发表SCI二区论文数量≥1;

(2)最后学历所属单位,原则上应为以下之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2. B岗博士后:

(1)近三年发表SCI三区论文数量≥1;

(2)学科背景、学术研究能力和研究方向符合合作导师要求。

四、岗位待遇

(一)薪资待遇

A岗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年薪45万元(税前);

B岗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年薪35万元(税前)。

(二)科研支持

1. 对于通过开题报告会评审的项目,医院提供12-15万元专项科研启动经费;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申请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授权专利、科技成果奖等,享受与本院在职人员同等的科技奖励待遇和科研经费配套政策。

(三)生活保障

1. 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我院编外人员管理,均按我院在职员工同等待遇享受。另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

2. 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申请课题、发表论文和申报成果,均享受我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协助申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3. 基地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4. 基地博士后管理按照《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执行。

五、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长期有效,择优录取。

(二)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命名为“博士后应聘+姓名+研究方向+毕业院校”。

1. 个人简历;

2. 博士论文摘要及公开发表的学术代表作;

3. 本人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扫描件。申请时如已通过博士答辩,尚未拿到博士证书的,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扫描件;

4. 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组织人事部0591-********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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