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3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东方市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确保不出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违法开发情况,现就公开选聘东方市2024-3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技术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方市2024-36号(蓝领公寓一期项目),项目位于园区疏港二路东侧、罗带河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面积约0.******公顷。
二、选聘单位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三、服务内容
完成东方市2024-36号(蓝领公寓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行业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
(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费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东方市2024-36号(蓝领公寓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服务费控制价共计人民币32,000.00元。报名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服务费控制价,报价下浮率须在0-20%之间。
六、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往本项目技术人员配备表、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社保清单。
(二)报价函(须清楚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须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名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属于复印件的,报名时现场提供原件核验);受委托到现场报名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归还;谢绝联合报名;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
七、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评选小组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评选:
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的有效报价计算平均报价。通过资格审核且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
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不含)时,则以最低有效报价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不含)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
(二)选聘单位将评选结果报东方市资规局审议。
(三)东方市资规局将通过审议的选定结果在原发布公告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单位与选定的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大道23号环发楼四楼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东方中学对面)。
(三)联系人:梁女士,电话:0898-********。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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