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电能计量器具监督抽检采购项目转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电能计量器具监督抽检采购项目转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电能计量器具监督抽检采购项目转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4年电能计量器具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过各位专家的认真评阅招标文件内容,经讨论后认为:1、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资格要求没有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2、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3、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该项目于2024年5月11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于2024年6月4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重招公告,两次公告截止投标时间前均只有一家投标供应商作实质性响应,且均为绍兴市能源检测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对于强制检定、检测相关工作内容,承检方须具备所投项目相应的资质能力。强制检定及其它检定、检测任务的机构其计量标准传递和范围必须覆盖绍兴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计〔2020〕1号),电能计量器具检定监督检查由具备能力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
目前在绍兴市范围内指定承担电能计量器具监督抽检全项目检定这一职能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只有绍兴市能源检测院一家。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建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电能计量器具监督抽检采购项目向绍兴市能源检测院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能源检测院
地址: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1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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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能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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