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乡关溪村景观提升工程(龙凤庙)招标公告

九华乡关溪村景观提升工程(龙凤庙)招标公告


我单位建设的衢州九华乡关溪村景观提升工程(龙凤庙)定于2016年 8 月5 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邀请招标确定衢州九华乡关溪村景观提升工程(龙凤庙)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柯城区关溪村,工程总投资额约77.83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计划工期为3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交易范围:衢州九华乡关溪村景观提升工程(龙凤庙),主要包括苗木工程、景墙、挡墙、树池工程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审定预算价为:778303元(暂列金20000元)最高限价为:(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1107)*0.92+暂列金*1.1107,即:717815元。投标报价在717815(含)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承包商低价抢标,(最高限价-暂列金*1.1107)*0.85+暂列金*1.1107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613143 元(精确到元)。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评标,拟采用最低价法评标,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B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抽取。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8000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8月5日 15点00分,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费100元/份。

5.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签署前三天内交纳,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十五天内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扣除相应违约金。

(5)本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合同价的80%;待项目通过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5%,余下5%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保修金无息退还。

(6)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需密封)

4、工程量清单(从附件中下载)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人民政府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关溪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文深 电话:135*****170

2016年8 月2 日

附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承包商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年 月 日


附2、

授 权 委 托 书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人民政府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关溪村村民委员会:

我(姓名)(身份证号)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衢州九华乡关溪村景观提升工程(龙凤庙)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2016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附3:

报 价 函

致:

经研究 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1+税率)]÷[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税率)]}×100%,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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