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2024年洪河支流污水治理项目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2024年洪河支流污水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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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2024 年洪河支流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编号:淮财磋商采购-2024-3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2024 年洪河支流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3.099701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赵集镇赵集村排涝沟水环境治理工程、赵集镇刘寨村污
水塘水环境治理工程、赵集镇西简湾老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固城乡固城村排涝沟水环境治
理工程、固城乡牛旦湾入河口水环境治理工程、固城乡马庄村二龙戏珠入河口水环境治理工
程、王家岗汊乌江入河口水环境治理工程、王家岗董庄村排涝沟水环境治理工程,具体内容
详见设计图册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2024 年洪河支流污水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2024 年洪河支流污水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
明文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
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2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
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 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
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
件,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http://huaibin.xyggzyjy.cn)”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
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ggzyjy.xinyang.gov.cn)”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
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信阳市)(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淮滨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性
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
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响应性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
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地 址:淮滨县淮河大道与闾河路交叉口西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 吕先生
联系方式: 13507619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 52 号 1 号楼 1314、1315 室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方式: 1503971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1503971899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
(http://huaibin.xyggzyjy.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
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信阳市)(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淮财磋商采购-2024-32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2024 年洪河支流污水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30997.01 元
最高限价:2830997.01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淮财磋商采购-2024-32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2024 年洪河支流污水治理项目
2830997.01 2830997.01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赵集镇赵集村排涝沟水环境治理工程、赵集镇
刘寨村污水塘水环境治理工程、赵集镇西简湾老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固城乡固城村排涝沟
水环境治理工程、固城乡牛旦湾入河口水环境治理工程、固城乡马庄村二龙戏珠入河口水环
境治理工程、王家岗汊乌江入河口水环境治理工程、王家岗董庄村排涝沟水环境治理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册及工程量清单;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质量要求:合格;
5.4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
明文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
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2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
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 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
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
件,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http://huaibin.xyggzyjy.cn)”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
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ggzyjy.xinyang.gov.cn)”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
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信阳市)(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淮滨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性
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
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响应性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
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地 址:淮滨县淮河大道与闾河路交叉口西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 吕先生
联系方式: 13507619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 52 号 1 号楼 1314、1315 室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方式: 1503971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150397189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地 址:淮滨县淮河大道与闾河路交叉口西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35076199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 52 号 1 号楼 1314、1315 室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15039718999
电子邮件: hnxd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洪河支流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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