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项目”的公示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项目”的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1日 22:02 |
预算金额 | ¥30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61 | ||
采购单位 | 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杨家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1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区环卫站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 |
采购人: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工程建成后每天可提水1000m3,主要解决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2953亩耕地的灌溉用水不足问题,同时可辐射其余2350亩土地的用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自然能提水技术是利用具备一定落差的水流作为动力,通过能量转化,产生高压空气,再利用高压空气源源不断把水压到高处,整个过程不用油不用电,绿色环保,且运行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经充分市场调查,本次采购的设备存在不可替代的独立专利和技术,只能由特定供应商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设备存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实用新型技术,只能从特定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处采购。相关情形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所以,本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兴北路299号6幢
2024-07-12至2024-07-18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联系地址: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杨家组
联系电话:133*****16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施甸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127号
联系电话:087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区环卫站北侧)
联系电话:0875-*******
标签: 人民政府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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