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K-NX-2016-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首市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程监理,该项目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6】29号文批准建设,并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6】93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 标 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工程名称:吉首市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

资金来源:社会资本

工程规模:吉首市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程(一期):在乾州片区、高铁新区铺设地下综合管廊32.6公里。项目计划投资约10.8亿元。共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第一标段为G209复线和雅溪路网等,投资额约为1.8亿元;第二标段为科技园路、人民南路和世纪大道、乾城大道、建新路、水厂路、从文路等,投资约为3亿元;第三标段为高铁新城片区等,投资额约为6亿元(取费基数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招标范围:吉首市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程工程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或最多在吉首市(含湘西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有两个在监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监项目【其中至少具备路桥类(1人)、通信类(1人)、给排水类(1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省外企业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证书真伪性证明);

3.5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配备,第一标段:配备7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3人、监理员3人(施工阶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二标段:配备13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6人、监理员6人(施工阶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三标段:配备25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12人、监理员12人(施工阶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凡列入2015年11月12日发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http://wcm.xxz.gov.cn:8080/pub/xxlz/gzdt/201511/t********_189675.html中的投标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3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如同时中标,只能任选一个标段中标,其它中标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三个标段均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为:人民币捌万元整(RMB¥:80000.00元);第二标段为:人民币捌万元整(RMB¥:80000.00元;第三标段为:人民币捌万元整(RMB¥:80000.00元);均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投标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8日17:00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0日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15:30 时整。送达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36*****651


招标代理: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以北开元鑫阁2栋1202、1302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185*****009

传真:****-********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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