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杨街道保利东湾四期宁静小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白杨街道保利东湾四期宁静小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白杨街道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定白杨街道保利东湾四期宁静小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白杨街道保利东湾四期宁静小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控制价:29万元。
合作要求
项目实施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美丽办〔2024〕4号)要求,服务指导白杨街道完成1个“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
宁静小区创建内容应紧密结合《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白杨街道东湾社区保利东湾四期小区开展声环境状况调查、噪声源摸排与巡查、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选址与安装、完成创建资料收集与整理、提供噪声治理建议以及相应治理措施、宣传设施选址与安装、宣传活动筹办,提供声环境监管平台与小程序,完成与浙里宁静、生态智卫等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等。
其他要求:
(一)知识产权保护
本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归属采购人。
(二)项目团队
供应商为本项目组建项目服务团队,要求组织架构合理,人员配置充足,熟悉相关工作。
(三)验收
1、对项目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审核。
2、验收依据:①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②响应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费用一律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具有本项目履约服务能力。
4、谢绝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成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成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效。
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白杨街道办事处,杭州钱塘区4号大街17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7时。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571-********。
报名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承诺函。4、报名回执。
比选响应文件
供应商报名且经审核合格后,可领取评分标准,并根据评分标准编制、提交响应文件。
比选时间和地点
地点:杭州市钱塘区4号大街17-6号白杨街道办事处三楼开评标室。
时间:暂定2024年7月18日(根据报名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请长按识别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报名回执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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