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治疗仪等设备采购公告

微波治疗仪等设备采购公告

公 告

我院拟购1台微波治疗仪等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预算(元)

1

微波治疗仪

详见附表一

*****

1

*****

2

红光治疗仪

详见附表二

6000

1

6000

3

T组合

详见附表三

*****

1

*****

附表一:

1.微波频率:2450±30MHz。

*2.输出功率:治疗0-100W可调,理疗0-40W可调。

3.微波泄露:≤10mW/cm2。

4.定时范围:1-30分钟(理疗),1-99秒(治疗)。

5.输入功率:≤400VA。

6.工作方式:连续波。

7.应使用专用磁控管,输出稳定,使用寿命长。

8.应采用微电脑智能输出控制,确保输出功率稳定。

9.应采用同轴电缆,承载功率大,衰减小。

10.辐射器配置:φ80圆形辐射器1只、φ15柱形辐射器1只、热凝器9只。

11.应采用台式设计,方便治疗。

12.脚踏开关符合YY 1057-2016的要求。

13.热凝治疗符合YY 0838-2011的要求。

14.安全要求符合GB 9706.1-2007、GB 9706.6-2007、GB 9706.15-2008的要求。

*15.脚踏开关进液防护级别IPX8,确保操作使用安全。

*16.应采用金属外壳,确保良好的屏蔽性能。

17.适用范围:康复科、疼痛科、妇科、骨科、泌尿科、男科、呼吸科、老年科、儿科、皮肤科、消化科、中医科、普外科等科室疾病组织治疗和理疗。

附表二:

1.红外光波长范围:0.8μm~2μm。

2.红外光功率:0-20W每档1W,连续可调。

*3.红外治疗仪应由主机、治疗头、理疗头组成。

4.运行方式:连续运行、间歇加载。

5.预热时间:2min±20S。

6.治疗头辐射功率1-20W连续可调,功率调节步幅为1W,误差≤±15%。

7.治疗头光斑直径:≤12mm。

*8.理疗有0-50档连续可调,第五十档输出为最大光功率16W,误差≤±15%。理疗头出口温度≤70℃, 误差≤±5%。

9.具有定时功能,在进行治疗时为1s-9min59s连续可调,时间调节步幅为1s;在进行理疗时为1-60min连续可调,时间调节步幅为1min,误差≤±10%。

*10.治疗仪可储存至少7种治疗模式,可根据需要按时间、红外功率组合进行调整并可存入系统。

*11.可通过按键在理疗模式及治疗模式之间进行转换。

附表三:

1.应适用于产房,能为体重不超过10kg的婴儿提供受控和准确的复苏抢救。

2.复苏气体氧浓度:21~100%。

3.复苏气体流量范围:5~15L/min。

4.压力表量程:-10~80cmH2O,精度:不超过±2%满刻度。

5.最大安全压力(Pmax)设置范围:1~60cmH2O。

6.吸气峰压(PIP)设置范围:
6.1.当流量为5L/min时,1~57cmH2O;

6.2.当流量为8L/min时,2~58cmH2O;

6.3.当流量为10L/min时,3~59cmH2O;

6.4.当流量为15L/min时,5~60cmH2O。

7.呼气末正压(PEEP)设置范围:
7.1.当流量为5L/min时,0~8cmH2O;

7.2.当流量为8L/min时,0.2~17cmH2O;

7.3.当流量为10L/min时,0.5~23cmH2O;

7.4.当流量为15L/min时,1~28cmH2O。

8.工作适用时间(400L,50%空氧混合压缩气体):
*8.1.当流量为5L/min时,≥75min;

*8.2.当流量为10L/min时,≥38min;

*8.3.当流量为15L/min时,≥26min。

备注:1.以上三项须整包报名。

2.以上标“*”项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则取消报名资格。

3.非标“*”项,超过4项不满足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报名表》上登记,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单位授权的销售人员授权书,授权书上附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时须提交一份胶装成册的报名文件。

2.报名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报名文件格式与要求可参照:http://www.ordoszxyy.org.cn/News/announceDetail.aspx?id=1046。

3.报名文件中应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各级授权书、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应在有效期内。此外,报名时还须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配置清单、彩页及报价单等

4.报名产品若是医疗器械,经议价后议定单位所供产品应是其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下的产品,不得提供过期的旧注册证下的产品。若在供货时,报名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发生合法合规延续,经医院同意后,议定单位可提供延续后的最新注册证下的同型号产品。若非医疗器械,议定单位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供货时近一年以内。

5.质保期:三年。

6.报名单位所报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报价高于预算的、资质不全的等情况,医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7.公告期结束后,医院将择期组织院内议价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等信息将提前通知各报名单位。

8.议价会上,医院将从产品技术满足度、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临床使用评价、医院以往使用情况、报名单位信誉、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报名材料的齐全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议价结果。

9.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2024年7月18日前到市中心医院北门西侧人行道路北,百家汇胡同内向北走50米,路东院内办公楼(原工商所办公楼)四楼405室,联系人:张女士(0477-*******)。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报名单位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医院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疗仪 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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