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方案》的通知
茶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方案》的通知
茶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茶扶领字〔2019〕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茶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7日
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方案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全面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现根据财农〔2019〕7号、湘政办发〔2016〕53号、湘财农〔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和扶贫工作实际,对年初方案进行修订完善,特制订本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扶贫投入主渠道作用,引领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着力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摘帽成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统筹范围
统筹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级、市级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扶贫相关列明用于精准扶贫的非农项目、到村到户的财政性资金。具体统筹整合资金包括:国办发〔2016〕22号、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市级财政下达列明用于精准扶贫的项目资金,县级财政安排的年度扶贫资金。
三、调整的项目和资金
(一)调减项目资金3150.38万元。
1、调减农业农村局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000万元;
2、调减农业农村局产业资金169万元,其中茶叶产业调减80万元,脐橙产业调减40万元,三宝产业调减49万元;
3、调减商粮局仓储物流电商产业园项目资金365万元;调减“三站合一”站点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
4、调减水利局严塘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资金650万元;
5、调减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500万元;
6、调减交通局桥梁建设资金436.38万元。
(二)调增项目资金2084.9万元。
1、调增重点产业项目资金490万元。其中湖南虎源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油茶苗木生产基地180万元,湖南万樟集团有限公司苗木补助及抚育、管护资金200万元,湖南小谭众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扩建农产品加工车间110万元;
2、调增农业农村局(原农综办)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14万元;
3、调增水利局茶水河治理项目资金280万元;
4、调增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432.9万元;
5、调增乡镇(街道)村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资金668万元。
(三)对乡镇(街道)监管、村级组织直接实施的项目,对照湘财农〔2019〕19号文件中的负面清单内容作了全面清理,按照资金不变,项目变更的原则调整了不符合精准扶贫支出方向的项目。
四、统筹资金规模和投向
2019年安排统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81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要项目如下:
(一)产业扶贫安排资金7318.84万元;
(二)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
(三)住房保障安排资金612万元;
(四)金融扶贫安排资金956万元;
(五)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441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筛选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报送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报扶贫领导小组确定。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管理或实施主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机制。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对列为精准扶贫的资金,由财政部门归集管理,严禁相关部门未经批准先期确定项目实施。二是运行机制。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扶贫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项目运作要覆盖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绩效评价等全过程。三是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设立涉农整合资金结算专户,对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各乡镇(街道)和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对统筹整合资金和其他应归类为扶贫项目的资金要设立专账或专科目核算。
(三)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工作顺利开展,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年度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负责资金的归集、管理、拨付;发改、扶贫等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涉农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编制、调整扶贫项目库;审计部门负责对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财政、扶贫、统计等部门牵头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扶贫项目执行的绩效评价。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行政村实施项目申报的汇总审核,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定期向乡镇(街道)反馈项目实施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对接,及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比对工作,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和《茶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强化内部控制,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要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对项目资金使用制定内控制度,规范流程,突出抓好村级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督。强化公开公示,全面推进公开公示制度,县涉农资金使用年度方案、相关管理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对辖区内扶贫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来源、用途和实施结果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留影像资料备查。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检查监督,扶贫、财政、经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审计部门要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作为年度审计的重要内容,实施审计监督,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级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处理扶贫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对在资金整合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规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汇总表…………………………………………………………8
2、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明细表(县直部门产业项目)………………………………9
3、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明细表(县直部门基础设施项目)…………………………13
4、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明细表(教育扶贫)…………………………………………16
5、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明细表(金融扶贫)…………………………………………17
6、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明细表(住房保障)…………………………………………18
7、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明细表(乡镇、街道行政村分散实施的产业项目)………19
8、茶陵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调整明细表(乡镇、街道行政村分散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51
附件文档:茶扶领字〔2019〕14号 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调整方案(终稿)2019.8.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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