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划定招标公告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划定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洋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拟对马畅镇、磨子桥镇两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保护区立桩标识工程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洋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划定项目

二、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三、采购人名称:洋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洋县文明西路357号

联系人:任晓涛 联系方式:139*****815

四、采购机构名称: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洋县唐塔北路

联系人:梁峻菠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

1、根据地表水、地下水监测规范,开展水源地监测。

2、报告编制:划定依据、保护区背景分析、饮用水源地污染因素、环境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计算结果、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图件。

3、保护区立桩标识及树立保护标志牌。

政府采购预算价20万元(其中报告编制费用预算16万元,保护区立桩标识工程费用预算4万元;含相关会议费用及税费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环保工程设计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检报告(工商部门网络版打印,并加盖印章)。

请符合上述条件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一份前往购买: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时必须提供)(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方式: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发售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5日止(工作时间)。

3、发售地点: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早上九时整。

2、投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早上九时整。

3、投标地点:洋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开标。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以上资质原件报名时初审,开标现场复审,复审合格后方能进入招标程序。




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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