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八一慰问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八一慰问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2024年八一慰问物资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本次询价设有预算指导价,各供应商的询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指导价。

2.询价书须用密封信封递交(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信用报告、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资格),并在本询价书上盖上公章,写明采购项目名称。请于2024年7月17日15:30前送往盐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楼北会议室(具有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资格供应商),有意向供应商请于7月15日18:30前至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502室领取采购明细表。(采购小组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15-********

3.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按最低总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本次询价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局采购小组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成交人在评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直接交入指定银行账号,以到达银行账号时间为准,交纳后应及时到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保证金收据。未能按时交纳足额约保证金的,视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5.2交纳保证金后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小组发出成交通知书。

5.3发生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5.3.1未能按要求签订合同;

5.3.2未能按承诺提供产品及售后服务;

5.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签订合同,将物资送达指定部队且部队出具验收凭证,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需出示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及履约保证金收据,供应商提供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需与货款发票一致。

6.合同签订: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

7.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时间,于8月1日前交货。

8.交货方式:成交人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货物包装、发货及运输:

A.成交人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业主指定地点。

B.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C.货物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成交人负责。

10.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11.交付要求:成交人必须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并提供“三包”服务。

12.基本保修条款:提供产品保修卡,并按厂家产品规定保修期限及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其它承诺条款实行保修,如产品出现故障,须在联系后24小时内服务到位。

13.违约责任:

13.1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进度,采购人将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迟延交付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因迟延交付所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迟延交付超过规定天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一切损失。

13.2具体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八一慰问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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