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洋河中队、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巡特警大队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宿迁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洋河中队、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巡特警大队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宿迁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洋河中队)、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巡特警大队供配电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2〕2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洋河中队)、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巡特警大队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洋河中队)、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巡特警大队供配电工程

1.2项目编号:JSZJ[2024]014号

1.3 工程地点:

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东至市政道路,南至发展大道北侧空地,西至洋河站铁路,北至铁路旁空地。

1.4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面积约3600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44元。

1.5 工 期:120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基价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须提前提供保险担保等额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形式),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同时一次性扣除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00至2024年07月19日 18:00。

5.2.方式:线上获取,在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告栏”中找到对应公告后自行下载附件。注:报名时投标人将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等)发至邮箱**********@qq.com.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5:00:00

6.2开标地点:江苏省宿城区颐和路13号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6.3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

联系方式:路心愚 198*****035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13楼

联系人:张景原

联系方式:173*****398

洋河警务综合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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