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据采集与治理服务意向第1包招标公告

某数据采集与治理服务意向第1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数据采集与治理服务

二、公示时间:2024年 7 月 12 日-2024年 7 月 26 日

三、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约105万元。

四、项目概况:

项目拟通过采购某数据采集与治理服务,对4类数据进行定制采集和数据预处理,构建领域知识分类体系,通过对采集数据进行清洗治理、信息提炼、数据加工等定制处理,将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形态的素材资料,统合成高价值领域知识库,为用户开展数据分析研究提供有效支撑。

某数据采集与治理服务功能、性能指标如下:

(一)功能指标

1.具备4类数据(分别简称数据Ⅰ、数据Ⅱ、数据Ⅲ、数据Ⅳ,下同)采集功能,采集要素包括标题、摘要、发布时间、原文链接;

2.具备文档附件采集功能,支持PDF、XML、HTML等格式文档采集;

3.具备数据中关键词信息采集功能,支持数据类型关键词、领域关键词、议题关键词等信息采集和存储;

4.具备人物数据采集功能,支持某领域人物数据按用户需求进行定制采集,采集要素包括人物名称、人物头像、人物描述以及XML附件等;

5.具备对人物数据解析功能,支持XML附件解析和信息抽取,抽取要素包括党派、选区、国会届别、职务、任职机构、出生日期、第三方ID号等;

6.具备对人物数据分类标注功能,支持按用户定义的职务层级和议题,对采集的人物数据进行分类标注;

7.具备机构数据采集功能,支持某领域机构数据按用户需求进行定制采集、信息抽取和数据存储;

8.提供文档内容提取功能,支持PDF格式文档内容的提取;

9.具备格式转换功能,支持将HTML网页内容转换为PDF格式,支持文档缩略图的生成;

10.具备元数据抽取功能,支持按用户需求对采集数据进行元数据抽取,抽取的元数据包括内部编号、发布机构、发起时间、国会届别、初始议会等;

11.具备版本信息处理功能,支持从采集数据标题中自动还原文档版本信息;

12.具备对数据1中进行活动信息抽取功能,抽取要素包括活动时间、活动标题、活动类型等;

13.具备知识体系管理功能,支持知识类型的创建、修改、删除等功能,支持政策文件知识体系的构建;

14.具备政策文件识别功能,支持按用户构建的政策文件知识体系对采集数据进行分类标注;

15.具备政策文件抽取功能,支持从采集数据中抽取出用户指定类型的的政策文件信息,包括政策文件类型和政策文件编号;

16.具备实体信息处理功能,支持从采集数据中抽取用户指定类型的实体信息;

17.具备关系识别功能,关系类型包括发起关系、合作关系、见证关系、涉及关系等;

18.能够与用户内部知识库进行关联,通过数据关联支撑涉及州属、涉及党派、涉及选区等相关要素的补全;

19.具备信息关联提取功能,能够基于采集数据的上下文信息,自动获取时任总统、国会届别等信息;

20.具备某领域数据识别功能,支持从采集数据中自动筛选出某领域相关的数据并进行标注;

21.提供主题分类功能,支持按用户需求对某领域数据进行主题分类标注;

22.提供议题分类功能,支持按用户需求对某领域数据进行议题分类标注;

23.具备某领域知识图谱构建功能,能够基于文中提取的实体信息和政策文件信息,构建某领域知识图谱。

24.具备刊物管理与导出功能,支持刊物的创建、修改与删除,支持刊物父子级关系配置和关键词规则配置,支持刊物数据按用户指定字段进行导出;

25.具备采集任务管理与调度功能,支持采集任务的创建、修改与删除,支持调度策略的配置;

26.支持采集任务监控功能,支持调度日志的采集与查询。

(二)性能指标

1.采集数据源数量≥50个;

2.累计数据采集量≥90万条,其中数据Ⅰ的采集数量≥15万;数据Ⅱ的采集数量≥70万;数据Ⅲ的采集数量≥3万;数据Ⅳ的采集数量≥2万;

3.政策文件识别类型≥10种,包括但不限于法案、行政令、宣告、声明、规则、策略、报告、政策、指南、备忘录等;

4.政策文件抽取类型≥6种,包括但不限于法案、法律、行政令、听证、审议、评估等;

5.实体抽取类型≥3种,包括但不限于人物、机构、国家地区等;

6.关系识别的种类≥4种,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关系、合作关系、见证关系、涉及关系等;

7.支持识别的主题类别≥6种,包括但不限于先进制造、先进计算、先进通信、量子信息、纳米技术等;

8.支持识别的议题类别≥20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级计算、无线通信、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等。

五、交付时间:数据采集与治理服务开发部署时间约2个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意向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简要情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 ********@qq.com (邮箱)。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先生

办公电话:021-********

邮 箱:********@163.com

十、其他

1、本次采购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8月。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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