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伊通满族自治县1+5综合规划》招标公告

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伊通满族自治县1+5综合规划》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1+5综合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1+5综合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JLHT-2016-092-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洪水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王俊 138*****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洪水****-********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伊通满族自治县1+5综合规划》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要求。 2.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规划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4.投标人须具备进行“1+5”城市综合规划的能力。5.人员要求:参与项目人员中要求高级工程师至少2人、中级工程师至少3人。6.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9.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财务审计报告。10.具备有效的完税证明。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 15.本次项目要求潜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至2016年08月08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规划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至少2人、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至少3人)、社保缴纳证明、完税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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