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务川自治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全县2024-2025学年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构建公平、合理的教育服务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进务川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调配”招生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学区划分等信息,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以流入地和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三、入学条件
(一)城区一年级
1.招生对象
公安户籍年龄是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可由家长向户籍所在地辖区政府申请推迟到七周岁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2.招生计划

3.划片范围
(1)第一小学:东昇社区、文峰社区、接官坪社区(一组、二组、三组、四组、桐麻园、藕塘、山羊岩、大坡、二坡、龙灯、花园、鱼子孔)、沙坝村所有村民组(也可选择登记第二小学)。
(2)第二小学:务星社区、南山社区、文化社区、安定社区、崇德社区、接官坪社区(大树子组、大林组、柏元组)、洋溪社区:学堂坝组(院子、反背、学溪、碾房、大土)、洋溪组(洋溪、岩上、芭蕉湾)、安家组(安家、龙洞湾)、水竹园组(水竹园、何家渡、张武坝)。
(3)第三小学:杨村社区(东昇首府、务星帝都、务星国际、麒龙广场、玉龙苑、毓秀城、碧桂园、锦绣园、马鞍组、新村组)、洪渡社区(鹏程逸都、东川公寓)、银杏社区(保元浙商城、保元步行街、保元财富中心)、洋溪社区(中山组、中寨组、院土组、石桥组、朱家组、花台组、大林组)。
(4)第四小学:洪渡社区(幸福阳光城、丹砂园、宝达香榭城、丹砂彼岸、麒龙香林美域、幸福花园城、务星鑫港、黔北印象、凤凰学苑、湖山原著、木家园、田坝安置房)、桃符社区(老场组、四岩组、桥头组、马拱坡组、十八步组、瓦泽头组、茶堡组、泡木湾组、兴坝组、方里坝组、大龙青组、安家组、向家组、文家湾组、七元坝组、石门丫组、洞子溪组)、珍珠社区(珍珠组、大元组、联丰组、叶星组、洋岗组)。
(5)第五小学:移民搬迁户子女和山青社区、敬贤社区户籍学生、购房户子女。
(6)第六小学:洪渡社区(洪渡河畔、鹿鼎名居)、银杏社区(昇辉城、兴之柯、大坝廉租房、千载富都、洪景家园、祥瑞世家、保元天玺、保元城市广场、汞矿安置房、恒信别苑、思洲壹品)、温泉村(石门关组、向阳组、上元组、坟湾组、关口组、老院子组、新房子组、狮坡组、上坝组、大坪组)。
(7)都濡中心学校:喻家村、鱼塘村、石水村、鹿坪村、三桥村、凉风村、岩湾村、桐木村、洋溪社区:新桥组、鱼恋溪组(鱼恋溪、瓦房、龙井)、张家坝组(大木元、新房子、青龙山)、高桥组(邹家湾、涂家、高桥、大堡)、吴家坡组(土潮湾、吴家坡)。
(8)大坪中心完小:九天社区、大坪社区、三坑村、丹砂村,山青社区和敬贤社区经商人员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9)福泉学校、小花小学:根据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生。
4.时间、地点、流程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5日到7月20日
登记地点:县城区各小学校园内(第六小学在第四小学校园内登记)
登记流程:
第一批:辖区常住户籍、移民搬迁户子女、政策优待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5日到16日
提供资料:常住户籍类和移民搬迁类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政策优待类需提供对应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移民搬迁类直接到县第五小学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和政策优待子女类直接到县教育体育局业务股进行审核登记。
政策优待范围: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立功受奖警察子女、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立功受奖退役军人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遵义市“人才服务绿卡”A卡子女。
第二批:辖区购房户子女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7日到18日
提供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的《备案通知书》或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房屋产权证明》。廉租房和安置房原住户如持有政府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或住房安置合同、生态移民有政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棚改撤迁安置有住建部门的证明等可与辖区购房同批登记。
第三批:辖区经商人员子女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9日
提供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批:辖区无证自建房、民间协议购房、租房居住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登记时间:2024年7月20日
提供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住证明。
5.学位保障
按照上述城区一年级招生登记要求,保障第一、二批次学位。在第一、二批次登记完成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再登记下一批次。如学位不足,下一批次登记完毕后实行现场抽签确定学位,同一批次不以登记先后顺序确定学位。
6.入学通知书的发放
对登记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建立“一人一档”并编号备案,由县教育体育局于2024年8月5日前统一制作《入学通知书》,分别函告都濡街道、丹砂街道、大坪街道办事处签章,由就读学校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由法定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到相关学校报到注册。
(二)城区七年级
1.招生对象
2024年春季学期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具有城区户籍的返乡农民工子女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招生计划

3.招生要求
(1)城关中学
①具有都濡街道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同时具有本辖区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②具有都濡街道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和房产,非本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③具有都濡街道辖区内房产,同时具有本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④仅具有都濡街道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都濡街道辖区内学校包括:第一小学、第二小学、都濡中心学校、都濡山水小学、福泉学校、小花小学)
(2)县庆中学
①具有第三小学或第四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的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同时具有丹砂街道辖区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②具有第三小学或第四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的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和房产,非丹砂街道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③具有第三小学或第四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房产,同时具有丹砂街道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④仅具有丹砂街道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丹砂街道辖区内学校包括:第三小学、第四小学、丹砂官学小学。)
(3)丹砂中学
①具有第六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的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同时具有丹砂街道辖区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②具有第六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的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和房产,非丹砂街道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③具有第六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房产,同时具有丹砂街道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④仅具有丹砂街道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丹砂街道辖区内学校包括:第三小学、第四小学、丹砂官学小学。)
(4)思源实验学校
①具有大坪街道常住户籍(或居住证)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②具有大坪街道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③具有城区学校学籍的移民搬迁户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④具有城区住房的返乡农民工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⑤城区小学毕业后自愿申请就读思源实验学校的学生;
⑥超出城关中学、县庆中学、丹砂中学学位以外的城区学籍学生。
(5)民办易才中学、立诚中学、福泉学校初中部:根据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生。
4.时间、地点、流程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5日到7月19日
登记地点:县城区各初级中学校园内(丹砂中学在县庆中学校园内登记)
登记流程:
第一批:具有本街道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同时具有本辖区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5日
提供资料: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批:具有本街道辖区户籍(居住证)和房产、非本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6日
提供资料: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的《备案通知书》或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房屋产权证明》。廉租房和安置房原住户如持有政府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或住房安置合同、生态移民有政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棚改撤迁安置有房地产服务中心的证明等可与辖区购房同批登记。
第三批:具有本街道辖区内房产、同时具有本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7日到18日
提供资料: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的《备案通知书》或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房屋产权证明》。廉租房和安置房原住户如持有政府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或住房安置合同、生态移民有政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棚改撤迁安置有住建部门的证明等可与辖区购房同批登记。
第四批:仅具有本辖区内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9日
提供资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学位保障
按照上述城区七年级招生登记要求,保障第一、二批次学位。在第一、二批次登记完成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再登记下一批次。如学位不足,下一批次登记完毕后实行现场抽签确定学位,同一批次不以登记先后顺序确定学位。
6.入学通知书的发放
2024年8月5日以前,各登记学校自行制作好《入学通知书》,报送到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就读学校于8月1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到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务川自治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程序开展。统筹做好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确保2024年我县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阳光招生。县教育体育局要按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要求,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要求完善在校就读学生学籍,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和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违规招收不足年龄学生入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等推荐的学生。初中学校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对学生因个人原因自主择校或其他人籍不一致情况的初中学生,初中毕业后不得享受配额生政策,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和公民同招,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已审批的民办学校按2024年招生计划严格规范招生,严禁超额招生、提前招生。
(三)强化控辍保学。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三个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辖区0-18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台账和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秋季开学后,各小学要及时跟踪毕业生去向并建立台账,于每年9月15日前将小学毕业去向统计表报县教育体育局。各初中学校及时核查未到校报名注册学生情况,于每年9月20日前将未到校报名注册统计表报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入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对未及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督促到校就读。对疑似辍学学生,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七长制”责任,科学运用《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和稳定就读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县教育体育局要强化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解读,全面、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增强相关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让社会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和身心发展,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五)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培训机构将学生学籍挂在公民办学校,以“国学班”“读经班”“托管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审核认定《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各街道办事处要据实出具居住证明。要坚决查处“买卖学位”“黑中介”行为,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件,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注:1.本方案表述的城区范围指:都濡街道、丹砂街道、大坪街道;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乡(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3.重复登记的学生按其第一时间登记的为准,不按时登记的学生将自愿服从调配,最后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4.本《实施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义务教育 实施方案 招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