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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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能力;
招标公告集安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THS20240711FJSZ030010011.招标条件本项目集安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集发改字[2022]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城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集安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2.2建设地点:集安市城东街道下解放村。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0361.9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色文化展示区8853.38平方米、红色文化展览区设施、停车场1349.08平方米、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3636.63平方米、卫生间103.8平方米、爱国主义教育展览区3133.23平方米、红色研学展览区3488.43平方米、红色教育体验区5668.35平方米、拓展训练场4478.02平方米、全民健身场9759.8平方米、红色教育宣传墙1740平方米、红色文化木质宣传廊32平方米、监控广播照明及配套供水、排水、绿植及电力等工程。2.4 服务周期:中标后15天内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提交成果时间以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为准。2.5 招标范围: 承担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满足项目需求的全部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并满足招标及施工进度等要求。2.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设计深度及招标人要求;2.7招标控制价:75.0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2日上午8:30至2024年07月18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5.2 已在吉林省省级、各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5-3295811。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5.3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1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10分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QQ群615447598(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供应商名称,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如有)、分包编号(如有)、个人姓名、联系方式。6.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9.联系方式招标人:集安市城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地址: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联系人:张健电话:17643526777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联系人:王美群电话:13331795656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栾忠强电话:0435-6227783地址:集安市东盛街95号招标公告集安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THS20240711FJSZ030010011.招标条件本项目集安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集发改字[2022]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城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集安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2.2建设地点:集安市城东街道下解放村。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0361.9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色文化展示区8853.38平方米、红色文化展览区设施、停车场1349.08平方米、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3636.63平方米、卫生间103.8平方米、爱国主义教育展览区3133.23平方米、红色研学展览区3488.43平方米、红色教育体验区5668.35平方米、拓展训练场4478.02平方米、全民健身场9759.8平方米、红色教育宣传墙1740平方米、红色文化木质宣传廊32平方米、监控广播照明及配套供水、排水、绿植及电力等工程。2.4 服务周期:中标后15天内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提交成果时间以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为准。2.5 招标范围: 承担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满足项目需求的全部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并满足招标及施工进度等要求。2.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设计深度及招标人要求;2.7招标控制价:75.0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2日上午8:30至2024年07月18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5.2 已在吉林省省级、各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5-3295811。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5.3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1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10分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QQ群615447598(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供应商名称,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如有)、分包编号(如有)、个人姓名、联系方式。6.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9.联系方式招标人:集安市城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地址: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联系人:张健电话:17643526777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联系人:王美群电话:13331795656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栾忠强电话:0435-6227783地址:集安市东盛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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