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溪乡地平村竹海旅游建设招标公告

星溪乡地平村竹海旅游建设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星溪乡地平村竹海旅游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28.4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日历天;

5. 标段划分:无;

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 咨询单位: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设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或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临时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8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南人社〔2013〕126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8月1日~8月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并注明该项目的招标编号或名称的字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民委员会;

地址: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

电话:139*****139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

电话:183*****055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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