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白营镇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器材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6】39号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汤阴县白营镇第一初级中学委托,经汤教【2016】73号文件批准,就白营镇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器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白营镇第一初级中学少年宫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
汤财招标采购【2016】39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少年宫器材一批(包括体育、美术、音乐、舞蹈、图书等器材);
2、采购预算金额:14万元;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 日历天内;
4、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委托人企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具有优秀的技术力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需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六、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函日期在报名时间之内)(格式见附件);
(3)委托人企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按以上顺序装订。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保证金到期时间: 2016年8月10日下午16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谈判保证金时须填写项目名称)。
七、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8月12日下午15时30分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供应商均可在相关媒介直接查看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汤阴县白营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XXX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X年X月X日看到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 )获悉, (采购人名称) 将进行 项目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竞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公司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
标签: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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