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整车建设招标公告
汽车整车建设招标公告
2016/8/2 10:02:4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其乘用车代表产品:MPV、SUV;商用车代表产品:客车、轻型客车、微型客车、长头皮卡、微型货车,为湖北省拥有乘用车和商用车整车资质的唯一民营企业。公司为实现自身的跨越发展,符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要求,跟上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步伐,充分利用现有资产和资源,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在传统汽车整车资质基础上衍生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发展汽车产业,进而向新能源汽车进军组织实施的项目。
超亿公司拟投资452166万元,在荆门高新区毅勇大道以东、南三环以北、至信大道以西征地1000亩,建设汽车整车生产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车架车间,检测中心、研发中心及配套的公用动力系统和办公研发等设施,形成年产20万辆整车的生产能力。项目购置生产设备643台套,其中冲压车间工艺设备59台套、焊装车间工艺设备423台套、涂装车间工艺设备45台套、总装车间工艺设备106台套、研发部门设备10台套。其产品规划为拥有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新能源微型车产品、MPV、SUV产品及新能源汽车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1大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焊装车间废气、涂装车间废气和食堂油烟。
⑴焊装车间
焊装车间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焊装车间内采取全面机械通风换气系统和CO2保护焊机自带净化除尘器相结合的方式。CO2保护焊机烟气采用焊接烟尘捕集装置进行收集,净化器采用滤筒过滤除尘器;全室通风由屋顶风机全面排风系统进行换气。集气罩捕集效率90%,烟尘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烟气集中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⑵涂装车间
涂装车间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电泳槽废气、喷漆室混合废气、电泳烘干废气、中涂烘干废气、面涂烘干废气、修补废气和燃气空调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等。
① 锅炉废气
厂区涂装车间配套设置一间锅炉房,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锅炉尾气经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② 电泳槽废气、补漆废气
电泳槽废气、补漆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VOCs 、甲苯、二甲苯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要求。
③ 磨废气
底漆和中涂漆打磨过程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粉尘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要求。
④ 喷漆室混合废气
喷漆室废气主要来源于打磨废气、喷漆废气等,喷漆废气经文丘里式喷漆室自带漆雾净化装置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一并经沸石转轮浓缩系统和TNV焚烧炉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⑤ 电泳(含PVC底涂)烘干废气
电泳烘干室配套1台独立的废气经四元体热风炉炉处理后,以天然气为燃料对烘干废气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烟气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⑥ 中涂烘干废气
中涂烘干室配套1台独立的废气经四元体热风炉处理,焚烧烟气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⑦ 面涂烘干废气
面涂烘干室配套1台独立的废气经四元体热风炉处理后,焚烧烟气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3)总装车间及校验车间
总装车间配备整车下线点火排放下线尾气,校验车间汽车四轮定位测试、多功能检测等检测过车中会产生检测废气及补漆废气。
下线尾气:整车下线产生的尾气由一套抽排风装置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补漆废气:补漆废气由一套抽排风装置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检测废气:检测废气由一套抽排风装置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4)食堂油烟
项目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处理效率约85%,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
综上所述,污染物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技术上是可行的。
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三级,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考虑同类污染源的叠加影响,拟建工程各类污染物颗粒物、SO2、NO2、VOCs、甲苯、二甲苯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1008mg/m3、0.00453mg/m3、0.01937mg/m3、0.1269mg/m3、0.003212mg/m3、0.00857mg/m3,对应的占标率分别为2.24%、0.91%、9.68%、6.35%、0.21%、2.86%,未出现超标现象,拟建项目废气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各敏感点污染物最大浓度出现在黄港村,颗粒物、SO2、NO2、VOCs、甲苯、二甲苯分别为0.*******mg/m3、0.*******mg/m3、0.*******mg/m3、0.143772mg/m3、0.*******mg/m3、0.*******mg/m3,对应的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5.66%、1.45%、11.59%、7.19%、0.49%,2.23%,未出现超标现象,拟建项目废气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
电泳漆烘干配套的焚烧炉发生故障时,VOCs最大落地浓度为1.254mg/m3,占标率为62.7%,虽然没有超标,但最大落地浓度增幅明显,因此当废气处理措施出现故障发生非正常工况时,建设单位应立即停产;同时应加强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下,防止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拟建项目投产后,全厂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GB18075.1-2012)规定,本项目位于荆州市,项目所在地区地势平坦,属典型平原地形。本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为2.3m/s,生产汽车配套关键零部件20万套/年,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400m。根据现场踏勘来看,防护范围内涉及居民主要为黄渊分场1队85户、2队72户、6队69户;黄港分场5队43户、6队42户、7队55户,共计366户。为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沙市农场制定了拆迁安置规划。同时本项目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只允许建立库房、发展绿化防护带等,不得新建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2.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项目生产废水进行分质、分流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混合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进行分质、分流预处理,经预处理后混合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废水可达到大冶城西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① 磷化含镍废水预处理(磷化废液、磷化废水及喷涂设备清洗水)
项目磷化废水废水量35000 m3/a,含第一类污染物镍,需单独进行处理,磷化废水采用调节pH+絮凝沉淀进行处理,其COD、SS、总磷、Zn2+、Ni2+处理效率分别为20%、85%、90%、90%、95%。
② 各类废液预处理(电泳废液、漆雾净化废水及喷漆设备清洗水)
表调废液、电泳废液及漆雾净化废水COD及SS浓度高,废水量为2375 m3/a,拟采用加药反应+絮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其COD、SS处理效率分别为20%、90%。
③ 脱脂废液预处理(预脱脂废液和脱脂废液)
脱脂废液含油较高,废水里为2750 m3/a,拟采用破乳+絮凝+气浮装置进行预处理,其COD、石油类、SS、总磷处理效率分别为50%、85%、80%、90%。
(2)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混合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生活废水排放量为59500 m3/a,其排放浓度分别为COD 320mg/L,SS 340mg/L,石油类30mg/L;食堂废水排放量为33470m3/a,其排放浓度分别为COD 320mg/L, SS 300mg/L,石油类10mg/L,动植物油14mg/L。
(3)混合废水
项目废水混合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中环水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均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A等级标准。
综上所述,污染物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很小,技术上是可行的。
拟建工程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
项目生产废水进行分质、分流预处理,磷化废水(磷化废液、磷化废水及喷涂设备清洗水)含第一类污染物镍,需单独进行处理,经调节pH+絮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各类废液预处理(表调废液、电泳废液及漆雾净化废水)经加药反应+絮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脱脂废液(预脱脂废液和脱脂废液)经破乳+絮凝+气浮装置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中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长江,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中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因此,项目废水在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和中环污水处理厂的双重保证下,排放废水对长江水质的影响较小。
2.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冲床等,其噪声值在80~100dB(A),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源强为70~85dB(A)。本报告要求,对高噪声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进一步具体化,建议如下:
(1)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和车间布置
总平面布置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将高噪声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间或环境不敏感的区域。车间布置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尽量与低噪声设备及人群集中区分离。为减小各车间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在布置车间时应尽量考虑在厂房四周布置仓库、更衣间、休息室和办公室(与车间应有双层墙隔开)。
(2)采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
采用先进工艺,设计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节能设备。
(3)做好职工保护
在高噪声源附近尽可能不设置固定岗位,而进行巡检。对在高噪声源附近工作的工人,按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发放劳保用品(如隔耳塞、耳罩等)。
(4)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工程措施降噪
针对声源的不同特性,分别采取局部隔声板、隔声机房,安装消声器、隔声门窗和挂贴吸声材料等措施加以控制。
在严格落实以上防噪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
各产噪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的条件下,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东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昼、夜间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2.4固废
冲压车间的边角余料、焊装车间的焊接残渣、焊烟净化器收集的尘渣、废电机头、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焊烟净化器废活性炭纤维滤膜交给生产厂家回收;冲压车间废抹布、废清洗油和润滑油,焊装车间的废密封胶,涂装车间的废槽渣、废胶、废滤布、漆渣、除尘尘渣、废抹布、废清洗溶剂,废油漆桶、废胶桶、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污泥、各类废液预处理设施污泥、脱脂废液预处理设施污泥均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可作为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收集出售给有回收资质的单位用来生产柴油;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后集中处理。
2.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防治。按照《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HJ/T 293-2006)及相关标准采用低毒性化学品原料,各类涂料均需采用符合GB244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重点污染防渗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防渗,并刷高性能防腐涂料进行防腐,或其它能够达到防渗层防渗标准要求的材料。对于高浓度废液暂存池、含重金属的废水暂存池及其废水处理系统采取强化防渗措施,基础的防渗从上至下依次采用“沥青砂绝缘层+砂垫层+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 防渗膜)+长丝无纺土工布+1.0m厚度粘土或原土夯实”的防渗方式,或其他能达到防渗层防渗标准要求的材料。
一般污染防渗区采取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进行硬化防渗,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并对原土夯实。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与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的目的。
通过上述措施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分别不大于10-10cm/s和10-7cm/s。
项目建设后在场地及周边布置长期监测孔对浅层孔隙潜水环境进行动态长期监测,在场区地下水流动系统出口的场界内侧布设的孔隙潜水抽水孔处,泵、电设施齐备,以便在发生风险泄漏的情况下进行紧急处理。为保证地下水监测有效、有序管理,制定地下水监测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整改后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 本项目建成后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影响不大。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8日之间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金虾路32号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e-mail: jmhbs@vip.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本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总
电话:186 7243 6498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四条。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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