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村至八仙洞至新铺至神仙洞至小学路面改造工程
新风村至八仙洞至新铺至神仙洞至小学路面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新风村至八仙洞至新铺至神仙洞至小学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发改委以回发改 [2016] 36 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局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新风村至八仙洞至新铺至神仙洞至小学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风村至八仙洞至新铺至神仙洞至小学路面改造工程,道路总长12200米,项目总投资约404万元。项目基本情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个月;
2.5保修要求: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6招标范围: 新风村至八仙洞至新铺至神仙洞至小学路面改造工程。主要为浆砌石挡土墙、道路加宽、护栏制安及路面铺设沥青施工;八仙洞办事处及卫东村沥青改造包括浆砌石挡土墙制安和沥青路面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2.8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为403.8036万元(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应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中级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其他成员(至少包括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必须具有具有相关岗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证书,且安全员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在职员工,投标人所需人员均需在交通部或湖南省交通厅信用平台登记备案(含外省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或最近一年内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2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申请人报名;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近三年内指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5公里以上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项目业绩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能够查询,业绩符合要求才能报名投标,网上业绩信息必须明确予以体现;
4.评标办法
4.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厅印发的《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
5.投标保证金和响应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
响 应 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
5.2 投标保证金和响应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转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和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账号,并注明“新风村至八仙洞至新铺至神仙洞至小学路面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和“新风村至八仙洞至新铺至神仙洞至小学路面改造工程投标响应金”,如不注明清楚导致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账 号:1910 0213 2920 0026 1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
投标响应金账户:
账户名称: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交通局
账 号:9107 0001 6801 8712 1012
开户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江永县回龙圩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5.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响应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资料每套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 ********67@qq.com">********67@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交通局
地 址: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办公大楼
邮 编:425406
联 系 人:黄先生 138*****050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3楼
邮 编:425000
联 系 人:周小姐 159*****650
标签: 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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