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塔城市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塔城市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塔城市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Y2024-0711
项目名称:2024年塔城市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塔城市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第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农用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年塔城市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第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农用物资(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生长调节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4年塔城市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第三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农用设备(杀虫灯、测报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标项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标项 2】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所属农药产品的提供农
药“三证”,所属肥料产品需提供《肥料登记证》,所有产品必须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检验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2、解释权:构成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负责解释。
3、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包装应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相关规定。
开标结束后3日内前三名投标企业需将纸质版标书(一正二副,电子版1份,采用A4纸打印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邮寄至新疆邦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中段(仙桥小二楼202室),收件人:栗巧慧,电话:186*****065;邮费自付(快递只收顺丰或邮政EMS)。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
地 址:塔城市新华街饮马巷3号
联系方式:189*****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邦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中段(仙桥小二楼202室)
联系方式:18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栗巧慧
电 话:186*****065
附件信息:
58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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