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至2025年度供热设施维修及冬季锅炉司炉运行服务项目
二、基本概况
2台65t/h热水锅炉,换热站不少于12座,二次加压站不少于4座,供暖面积不低于100万平米。
三、燃煤参数
沫煤,低位发热值不低于4500卡/千克,35%≤无灰基挥发份≤45%,干燥基全硫≤0.6%,焦渣特性<3,灰分≤30%,全水≤15%,冬季耗煤量约2.3万吨。
★四、具体服务需求
(一)供热管线、采暖设施及附属设施维修服务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具体启、停炉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为了熟悉甲方业务,乙方应提前10天进场,对甲方所管辖的设施设备进行熟悉并制定维修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负责室内、外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夏季“三修”及冬季供热设施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挖掘,室内外管线维修,散热器、阀门、仪表、过滤器等供热设施的维护、维修服务。
3.协助完成冬季运行期间锅炉及辅机设备的维修、抢修工作。
4.乙方须根据现场供热设施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并制定相应维修计划。
5.维修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证件、操作证书,持证上岗,例如电工证、焊工证等。
6.维修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冬季运行期间,须安排人员值班,处置突发漏水等问题,如遇严重故障或跑水等情况须安排应急抢修工作。
7.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锅炉及配套设施运行、维修服务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具体启、停炉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包括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运行以及停炉收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泄水、现场清理等)相关工作。为了熟悉甲方业务,乙方应提前10天进场,对热源厂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熟悉并制定维修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负责热源厂、换热站内的供热设施、设备的夏季“三修”及冬季运行、维修、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及辅机、鼓引风机、除渣机、上煤机、水泵、换热器、控制柜等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确保冬季运行工作的稳定及相关设施设备运转良好。夏季“三修”期间,维修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
3.负责整个供暖系统中热力系统、水力平衡、动力平衡的调整。
4.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局、应急局、特检院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资质,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满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要求;烟气排放数据必须满足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因不能提供相关资质或排放数据(除环保运行原因外)不符合相关标准,由乙方接受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5.供暖运行相关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证书,持证上岗,例如电工证、焊工证、司炉证、水质检验证等。
6.客服人员要及时处理并跟进与供热有关的投诉、回访工作,降低诉求率,并做好夏季走访工作。
7.冬季热源运行人员配备明细表: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备注 |
1 | 现场负责人 | ≥1 | 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相关证件甲方留存 |
2 | 司炉工 | ≥4 | 具备锅炉作业证(G1),相关证件甲方留存 |
3 | 水质检验员 | ≥1 | 具备锅炉作业证(G3),相关证件甲方留存 |
4 | 机电设备维修工 | ≥2 | 具备焊工证等,相关证件甲方留存 |
5 | 上煤除渣 | ≥4 | |
6 | 客服人员 | ≥2 | 包括冬季运行期结束后的诉求件处理工作 |
7 | 铲车司机 | ≥1 | 具备符合准驾车型要求的驾驶证,相关证件甲方留存 |
8 | 巡站人员 | ≥2 | |
9 | 保洁 | ≥1 | |
| 合计 | ≥18 | |
8.供热运行参数控制表:
序号 | 室外平均气温 | 一次网 | 二次网 |
供水温度(℃) | 回水温度(℃) | 供水温度(℃) |
1 | 5~0 | 55~60 | 35~40 | 36~39 |
2 | 0~-5 | 60~65 | 40~45 | 40~42 |
3 | -5~-10 | 65~70 | 45~50 | 43~47 |
4 | -10以下 | 70~75 | 50~55 | 45~48 |
说明:①本供热参数控制表依据《沈阳市供热系数管理标准》制定。
②以上运行参数允许偏差±2℃。
③本供热运行参数控制表将视天气情况适度调整。
9.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炉渣清运基本要求
1.乙方负责炉渣、炉灰的清运工作,对所产生的残渣要随出随运,不得影响锅炉正常运行并保持渣场整洁。
2.乙方自备大型运输车辆和铲车,并将运输车和铲车停放在采购人渣场附近,以备随时清运。
3.运渣车应改好厢板,在校内沿途不得掉落炉渣,如有掉落,应及时清理干净。
4.乙方应标明炉渣运往何处,并办理相关手续,以方便环保部门和环卫部门检查。
5.运渣车在校园内应文明行驶,速度不得高于20KM/H,禁止鸣笛,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6.若因清运炉渣不及时,影响供热,甲方有权处理该批次炉渣并对乙方进行处理罚款,罚款标准为5000元/次。
7.固体废弃物排放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提供排放合同。
★六、安全责任
合同履约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相关经验
乙方应具有锅炉及附属设备运维经验或安装、维修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八、其他说明
1.运行及维修所需各种工具、设备、器材均由乙方自行准备,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配备相应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
3.负责甲方所管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锅炉房、换热站及周边)。
4.乙方自备上煤除渣铲车、运输车辆,包含车辆维修、保养、燃料等费用,并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5.履约期间内的加班费、餐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如因夏季维修问题影响冬季运行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7.报价不含燃煤采购装卸费用。
8.其他未尽事宜,学校根据有关批复及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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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采购时不要求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采购会议开始前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