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省道建设工程427省道改线工程用地报批项目含征地前置各专题报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515省道建设工程427省道改线工程用地报批项目含征地前置各专题报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515省道建设工程(427省道改线工程)用地报批项目(含征地前置各专题报告) JSZC-******-JSZH-G2024-006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ZH-G2024-0066
项目名称:515省道建设工程(427省道改线工程)用地报批项目(含征地前置各专题报告)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
采购需求:
515省道建设工程(427省道改线工程)土地手续办理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土地预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按照现行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相关规定分别完成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分析专章编制、土地预审资料组卷报批、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及审批、占用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地灾调查及危险性评估报告、压矿查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规划选址意见办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勘界、征地组卷报批等并取得相应成果,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项目进展,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具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资质。提供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资质。
时间: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北京时间09:30)前。
2.2024年07月1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7月1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人:张万里 联系电话:0516-********
通讯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C座140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3bd4e102c7af4b0bb831f1964dba86a9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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