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东丽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第二批农药采购项目一竟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4-JY-S-05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丽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第二批农药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拟采购3000升1.5%苦参碱可溶液剂、1000
升0.%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用于开展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现对所需农药进行采
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丽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第二批农药采购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围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第二批农药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刷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域恭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农药三证,包括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
(三)提供农药货物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至碰商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供应商具有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章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口至
碰商截止日期前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
险恭金管理部门出具),
(六)供应商参加此次招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
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米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碳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
(八)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间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am.ccg即.go.cn)查
淘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
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截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碱
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响应无效。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网上报名: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我公司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金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紫金
支行:账户号码:12050163570100000230。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所报项日名
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开票信息及电汇回单以PF盖章扫描件方式发送至JYZB2019@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
理项日联系人。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木项目的投标资格。2、木项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
件。3、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招标文件经售出,所收费用
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仁爱濠景庄园天景园66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仁爱濠景止园天景园66会议室
七、其他
(一)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20日内送货
(二)交货地点
按照购买品种数最送达指定地点,并将货物搬运到仓库。
(三)总预算
19万元(人民币)
(四)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
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天津市金奥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
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射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子受理。
(五)公示期及声明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0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843765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金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道鹤园里?-405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692299585
电子邮件:JYZB20196126.c0a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